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以下简称“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市人大龙湾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镇四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第二轮督办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集中督办2017年“代表行动”活动中代表收集和提出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不断补齐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作风方案的短板,确保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地落细,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同时,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加强地方人大组织能力和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基层人大建设成果。
二、活动时间:2018年6月1日—7月15日
三、主要内容
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按照“三个全覆盖”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本次督办活动。
(一)意见建议全覆盖。本次督办活动重点对“代表行动”第一阶段收集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回头访”,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促进承办地方和部门对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回头办”,切实做到“回头改”,真正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二)代表主体全覆盖。本次督办活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实现全镇人大代表全覆盖。
(三)脱贫对象全覆盖。本次督办走访,要对我镇建档立卡的1556户贫困户实现走访全覆盖。对已脱贫出列的,侧重看脱贫成效是否牢固、脱贫措施是否长远等情况;尚未脱贫出列的,侧重看本地出列计划是否科学合理、脱贫措施是否适用、群众脱贫内生动力是否增强等情况。
四、活动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6月1日—6月5日)
1.工作委员会根据全市“代表行动”回头看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和第一阶段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制定全镇代表行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第二轮督办活动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结合本地实际和本级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召开工作部署会,通报本地第一阶段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统筹安排好各代表活动小组的活动时间、督办方式、走访对象等,切实保障活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7月5日)
本次督办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全镇四级人大代表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集中用1个月的时间,再次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中访实情、查实效、促落实。
1.动员部署。代表活动小组在“代表之家”召开动员会,通报本小组第一阶段活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明确本次督办活动内容和要求,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培训。
2.入户走访。活动小组组织代表开展集中活动和单独走访,对“代表行动”第一阶段收集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中央及省市各类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包保责任单位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实际制定的脱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收集存在的问题,并对走访对象脱贫情况作出整体评价。
3.集中汇总。走访活动结束后,代表活动小组在“代表之家”召开碰头会,交流进村入户督办走访基本情况,梳理汇总问题与建议,做好代表活动记载。
(三)总结深化阶段(7月6日—7月15日)
1.各代表活动小组根据督办走访情况,将代表活动记录、督办情况表、影像资料等台帐整理归档,形成书面小结材料。书面小结材料、代表活动督办情况表及相关影像资料,由组长签字后交镇工作委员会。
2.工作委员会对督办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上报至镇人大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人大工作委员会及代表小组要切实增强对“代表行动”及督办活动的认识,积极争取镇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学习。工作委员会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重要指示精神。
(三)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基层代表阵地网络体系。全镇四级人大代表要按照代表活动小组安排,合理安排时间,按照时间服从质量要求,积极参加活动,深入开展问题督办,确保本次督办活动取得实效。
(四)改进作风。各代表活动小组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要求,严明纪律,务实重行,强化责任,从严从实工作标准,扎实开展走访督办活动,切实做好活动记录,保存影像资料,认真填写督办情况表。
(五)加强宣传。工作委员会将高度重视“代表行动”宣传报道工作,推出并宣传一批群众认可的代表典型和先进事迹,持续跟踪并督促曝光一批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不积极主动、不求实效的地方和部门,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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