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工作方案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全市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潜防金指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龙湾实际,现就在全镇开展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镇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付 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 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徐肇梅 经济发展办主任
刘 欣 工办主任
杨明华 农办主任
杨振义 社会事务办主任
薛有名 社会事务办干事
王俊杰 宣传干事
黄联风 学区主任
章 卫 财管所所长
李祝生 经管站站长
郑学彪 卫生院院长
黄祥虎 工商所所长
胡德情 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薛有名同志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查督办、情况综合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2019年3月—4月在全镇开展各类金融风险隐患摸排。
主要涉及:养老、卫生、住建、私募基金、P2P网络借贷、民间投融资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上市公司、房地产企业、地方骨干企业、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地方类金融机构风险;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地方交易场所风险;非法“校园贷”、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风险等。严格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的总要求,既查风险、又查隐患,扎实做好风险排查,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台账,及时研究制定处置化解具体措施,及时汇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镇长付坤为组长的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推进工作。
2.强化风险监测。领导小组成员要强化监管职责,系统深入排查金融活动和民间借贷风险隐患,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对于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强制退出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金融风险知识宣传。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常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慎用民间借贷,远离非法集资,引导公众共同参与金融风险监管,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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