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禁毒人民战争暨禁毒重点整治总体行动
方 案
(2019-2021年)
为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有效解决我市突出毒品问题,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实现毒情形势根本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厅字[2018]4号)等中央重要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开展为期三年的禁毒人民战争暨禁毒重点整治总体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禁毒人民战争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以及本地特殊的地理、历史和社会等因素影响,我市仍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多发高发期、毒品治理集中攻坚期,依然是全省综合毒情形势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我市吸毒人员基数庞大,在册吸毒人员数4629人,新发现吸毒人数仍持续增加;外流贩毒、特殊人群贩毒活动高位运行;新型毒品与传统毒品交织合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长期存在;毒品问题与艾滋病、贫困问题相互交织,衍生违法犯罪十分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毒情形势,各地各部门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从脱贫攻坚和健康中国战略的整体大局,充分认识毒品问题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力举措,坚决打赢新一轮禁毒攻坚人民战争。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禁毒委关于禁毒工作的各项贩、禁吸并举’’工作方针,按照“党政主导、部门主责、公安主动、群众主体”工作思路,坚持治毒、治病、治贫、治愚“四位一体”,惩处、矫治、预防“多管齐下”,完善毒品治理体系,创新禁毒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正视潜江吸毒人员基数大、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面积广、外流贩毒区域杂、制造毒品氯胺酮(K粉)案件多发频发、因毒致贫返贫、毒品艾滋病合流等实际问题,聚焦国家、省关于潜江禁毒攻坚的新时代要求,以同步平安潜江、法治潜江、文明潜江建设为总体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付出超常规努力,坚决促进我市毒情形势根本好转。
——支持从严治理、创新治理。坚持“零容忍”,对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强化区镇处、村(社区)、组全链条责任制和奖惩问责,加强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大力破解制约禁毒工作深入推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依法构建符合潜江实际的禁毒工作新格局。
——坚持显隐结合、标本兼治。一方面狠抓国家、省关于潜江市禁毒攻坚年度显性目标任务的实现,另一方面狠抓打基础、利长远的隐性工作,以遏制和防范毒品问题发展蔓延、促进辖区禁毒形势根本好转,协调推进毒品犯罪打击、毒品预防教育、吸毒人员戒治帮扶挽救等工作,实现综合治理,铲除毒品土壤。
——坚持抓实基层、夯实基础。提升基层工作保障水平,加强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力度,持续推进领导干部、禁毒委成员单位挂钩联系区镇处禁毒工作机制,下决心解决基层能力不足、一线禁毒力量薄弱、装备设施不健全、“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到2021年,实现外流贩毒人数持续下降,新生吸毒人员明显减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健全、禁毒宣传教育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禁毒基础设施达标率达100%,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制毒毒品氯胺酮(K粉)、外流贩毒、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年度目标。2019年,被外省抓获的外流贩毒人数在2018年基数上下降达15%,新生吸毒人员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0%,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率达80%,中心戒毒社区覆盖率达100%,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80%,禁毒宣传教育阵地覆盖率达80%,禁毒基础设施达标率达80%,年度缉毒执法主要指标较前三年平均数持续上升,全市不出现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不出现大规模制毒厂(窝)点。
2020年,被外省抓获的外流贩毒人数在2018年基数上下降20%,新生吸毒人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率达90%,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90%,禁毒宣传教育阵地覆盖率达90%,禁毒基础设施达标率达90%,年度缉毒执法主要指标较前三年平均数持续上升,全市不出现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不出现大规模制毒厂(窝)点。
2021年,被外省抓获的外流贩毒人数在2018年基数上下降30%,新生吸毒人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0%,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率均达100%,禁毒宣传教育阵地覆盖率达100%,禁毒基础设施达标率达100%。全市毒品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毒情形势基本面根本好转,禁毒长效机制全面形成。
二、全面强化攻坚措施,深入推进禁毒重点整治工作
(一)严厉打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1.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建立健全毒品监测评估、毒品滥用预警和毒情通报机制。不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缉毒协作机制、涉毒反洗钱工作机制、禁毒数据资源收集及情报共享机制,加强涉毒情报分析研判和信息技术运用。坚持“破大案、打团伙、抓毒枭、摧网络、断通道”,打击锋芒紧盯制贩毒环节、新型合成毒品、跨境跨区域贩毒、互联网贩毒、有组织涉毒、涉黑贩毒、武装贩毒、重点场所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紧盯职业毒贩、幕后组织者、集资人、黑恶团伙、涉毒公职人员,紧盯毒品洗钱犯罪和为毒品犯罪提供资金的活动。在监管场所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场所加强深挖扩线工作,积极开辟禁毒严打第二战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加强协同配合,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毒品犯罪分子,让贩毒分子人财两空,形成震慑,消除“以毒致富”的幻想。重大疑难毒品案件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法院密切协作,切实强化打击效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
2.提升堵源截流能力。落实“筑牢全国堵源截流第二道防线”责任,遏制毒品中转内流。推动建立市毒品查缉点运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完善全市水、陆、网、邮立体堵截体系;科学布局公安检查卡点建设,重点加强对进出我市汉宜高速公路、318国道、高铁主要通道的毒品查缉;完善公开、秘密结合的日常检查工作机制,强化对火车站、汽车站、货场、外流寄递仓储等重点部位的毒品查缉。公安机关牵头,加强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的毒品查缉培训,指导查缉装备设施配备,切实提高识毒、查毒、缉毒技能。禁毒办协调,邮政寄递、铁路、交通等部门单位配合,建立专门毒品堵截查缉队伍。加强客运、货运行业实名制管理,全面落实邮政寄递行业实名寄递、收寄验视、动车安检“三个百分之百”制度。宣传、发动、奖励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提高车站、快递等企业员工和普通群众参与毒品查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降低外流贩毒人次。公安机关主导、区镇处主体、村(社区)、组积极参与,狠抓打击整治外流贩毒活动。缉毒执法部门延伸市外,密切异地协作,主动出击,严厉打击;整治外流贩毒工作主体单位扎实开展涉毒高危人员排查登记,通过场所清理、社区走访、信息查询、异地协查等措施,最大限度排查本地涉毒高危人员,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现状明、动向知。进一步落实涉毒人员管控负责制,采取符合本辖区实际的有效管控方式,全力将涉毒高危人员吸附在当地,严防外流犯罪。禁毒办发挥牵头作用,公安、禁毒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主动加强与潜江籍人员重点流入地区的协作机制建设,深化联管、联控、联打措施。人社、司法等部门建立完善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机制,减少无序外流,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区域设立管理服务站,派驻人员加强延伸管理和服务,严防务工人员参与涉毒违法犯罪。
(二)全力萎缩毒品消费市场
1.深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市禁毒办、市综治办牵头组织各区镇处中心戒毒社区全面清理核查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做到“逐人建档、每月更新信息"。公安机关、区镇处中心戒毒社区集中清理预期未报到和严重违反协议人员,清理遣返本地流入外地吸毒人员,对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坚决依法收治。公安机关对已死亡、监管场所在押、迁出户籍地吸毒人员信息及时更新维护,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加强对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查处、收戒力度,做到三个“凡是,’=凡是符合查处、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处、强制隔离戒毒;凡是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半以上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一律转中心戒毒社区进行社区康复;凡是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吸毒人员一律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牵头开展无户籍、无身份证人员清零和吸毒高危人员排查,严格落实“五必检”、艾滋病“入所必检”,加强对吸毒活动、路面“毒驾”行为查处。
2.强化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各区镇处尽快建成集戒毒康复、就业帮扶、社会保障功能于一体的专门社区戒毒康复场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镇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禁毒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综治、公安、卫计、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本地社区戒毒康复、涉毒人员接转、外出清遣、本地管控工作的领导。各区镇处为中心戒毒社区开展禁毒工作提供办公用房、设施设备、办公经费等必备条件。在册吸毒人员50人以上的区镇处必须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宣传橱窗、有管理制度、有规章制度、有工作实效“七个有”要求,建立集动态管控、戒毒治疗、心理矫正、帮扶救助、就业指导、宣传教育“六位一体”功能的中心戒毒社区。在册吸毒人员50人以下的区镇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中心戒毒社区工作站。
3.提高吸毒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各地各机关部门结合卫计部门艾滋病全员筛查和公安“一标三实’’信息、人像信息、DNA信息等基础采集工作,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源,全面提高对吸毒人员发现、分析、预警和查处能力。吸毒检测项目纳入公职人员招录体检范围,酮门诊的工作衔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区镇处及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地“两有”(有固定职业、有固定住所)、“一有”(有固定住所)吸毒人员定期进行尿检、谈话工作,清理遣返流入外地的“两无”(无固定住所、无固定职业)吸毒人员,将生活困难贫困吸毒人员、病残吸毒人员,纳入落实就业、医疗、培训范围。
4.全面落实帮扶保障措施。人社、民政等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融入社会的帮扶政策,依照规定将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将符合条件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纳入当地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保障范围,对生活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努力保障戒毒康复人员有学可上、有业可就、病有所医、困有所帮。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重点从老党员、老教师、老医生、老专家和在校大学生中发展志愿者,建立禁毒专职力量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禁毒帮教队伍。人社部门提升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力度,鼓励社会企业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岗位,落实相关政策支持。
5.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戒治。公安、卫计、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专门场所或区域,集中收治病残、孕期、哺乳期及携带未成年人的吸毒人员。民政部门加强对涉毒家庭儿童的代管和救助,对因监护人被强制隔离戒毒而无人监护的本地未成年人要送往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卫计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对吸毒人员开展艾滋病预防、咨询、教育和监测,及时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加强医疗干预,加强跟踪管理和社会生活行为干预。公安、卫计部门在戒毒康复场所广泛开展艾滋病预防教育和筛查检测,对艾滋病感染者提供治疗和救助服务。
(三)深化巩固禁种禁制工作
1.加大禁种铲毒力度。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加强禁种铲毒宣传,紧盯毒品原植物播种收割关键时段,紧盯历史地块、疑似地块和易种人群,扎实开展务实有效的禁种防范工作。公安、林业等部门针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进一步加大侦查破案、打击惩处工作力度,依法打击种毒违法犯罪分子,深挖集非法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区域犯罪团伙。区镇处、村(社区)逐级签订禁种铲毒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禁种铲毒长效机制。林业部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租用无人机航测等多种方式和科技手段,配备GPS定位仪等必要的踏查铲毒装备,及时开展数据核准、标靶定位和实地踏查铲除工作。
2.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卫生、安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和麻醉品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依法查处涉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信息化管理、分类管理和审核审批、流失追溯等制度建设,抓好市场规范工作。构建以区镇处为主体,以村(社区)为单元的网格化排查管控责任体系,对辖区内疑似、涉嫌开展制毒活动区域和重点人员加强情况掌握。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积极开展针对重点制毒设备的联合整治行动,对压力容器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建立档案;对企业转让、出租反应釜等设备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各地对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和设备数量、规模、分布和管理状况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对闲置(废弃)厂房、库房、偏僻养殖场等重点部位(制毒窝点)每月定期巡查排查,做到摸排全面、登记及时、管控到位。
(四)坚决铲除毒品问题滋生土壤
1.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级禁毒委牵头、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全民毒品预防宣传工作机制,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主流媒体参与禁毒宣传,发挥主导作用。建立毒品预防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把毒品预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全面开展常态化、有针对性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加快推进禁毒教育阵地网络化建设;宣传、新闻广电等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媒体大力开展预防毒品侵蚀、社会防控帮教、打击毒品犯罪等禁毒公益宣传,确保禁毒题材节目、文章和禁毒公益广告在主流媒体占有适当比例。
2.提升毒品预防宣传教育针对性。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寄递物流及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人员,加强常态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机制建设,提高识毒拒毒能力。针对禁种铲毒重点地区、涉毒重点区镇处、村(社区) 禁毒办、宣传、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法治宣传”等平台,广泛普及禁毒知识。开展“无毒学校”、“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村”、“无外流贩毒村"、“无外流犯罪村”创建活动,努力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充分利用“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 6”国际禁毒日,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刊播禁毒公益广告。针对车站、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大力开辟禁毒宣传教育板块,开展经常性的面向大众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
3.持续深化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对青少年易染毒群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做到教学计划、大纲、师资、课时、教材五落实。全面贯彻《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持续深化 “五个一”活动、“青骄第二课堂”的打造,以创建国家、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为牵引,创建省级示范学校3所、市级示范学校1 0所。教育部门开展将毒品预防教育列入教师培训内容,加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兼职教师、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团委、妇联、工会等部门不断深化“百万禁毒志愿者进千万家庭”、“无毒家庭”创建、 “青年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等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4.推进宣传教育手段创新。各区镇处及文化、广播、新闻等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视频、抖音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强化大众传媒、新媒体禁毒社会责任落实,不断创新媒体宣传方式。针对新毒情、新受众,运用新理念、新手段、新措施,增强毒品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深化与国家、省及市主流媒体的合作,定期邀请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开展禁毒工作专题采访报道。
三、精心组织推动,夺取禁毒人民战争全面胜利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市禁毒人民战争暨禁毒重点整治总体行动领导小组,由同级禁毒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区镇处党政主要负责人、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总体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统筹负责禁毒人民战争暨禁毒重点整治总体行动工作。并在市政府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区镇处、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总体行动方案,制定子方案。
2.强化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述职讲评制度;在每年第四季度由市禁毒委组织督导组到各区镇处开展“一对一”式督导检查。综治、公安、卫计、民政、司法、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要把禁毒人民战争暨禁毒重点整治总体行动成效纳入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镇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综治考核等考评体系,将禁毒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增加考核分值权重。
3.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潜江市禁毒工作责任制》、《潜江市禁毒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办法》、《潜江市禁毒工作考评办法》等规定,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导致毒品问题突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分。
4.加强基础保障。要按照《禁毒法》和省财政厅、省禁毒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财行[2015]35号)要求,健全、完善以财政保障为主的禁毒经费保障机制。禁毒经费由市、镇两级财政分别保障,尽快推进禁毒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建设,抓紧实施禁毒教育基地“全覆盖”、禁毒预防教育宣传、禁毒宣传园地、禁毒主题公园、毒品检查站、毒品检验检测中心、戒毒医院场所建设,强化运行保障,充分发挥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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