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003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龙湾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4日 09: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00:00:00 名  称: 关于开展2017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9 00:00

关于开展2017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北省献血条例》,推动我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根据献血任务结合实际,现将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的对象及要求
        依法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凡体重合格(男≥50公斤,女≥45公斤),血压正常以及快速检测血比重,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合格的公民都可参加献血。全镇50岁以下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村级干部、教师、卫生院职工、镇直单位的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注意事项

1.献血时请带身份证,再次献血请带上献血证。

2.献血前一周内不服药,24小时内不饮酒,要清淡饮食,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不能空腹献血。

3.献血前一周内有感冒发烧、腹泻,半月内拔牙或做其他手术,“三高”及心脑血管病患者,妇女怀孕、处于生理周期及前后三天的,暂不能献血。

4.献血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国家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三、任务分配(各部门报名人数不得低于分配指标)

  见附件。

四、体检抽血时间及地点

 1.体检抽血时间定于20171218日上午8抽血地点设在龙湾卫生院,由市血站流动专用车到场负责体检抽血。
        2.各村献血对象由村支带队,单位的献血对象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带队报到,并将体检对象花名册一并带来交镇政府办公室。
        3.各村、各单位要通知往年已献血者,今年继续参加献血的,带好献血证今年第一次参加献血的对象带好本人身份证。

五、活动要求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动员本部门干部职工报名参加无偿献血,为全社会做出表率,确保本次无偿献血活动圆满成功。

 

 

 

 

20171214    

 

 

  

 

附件:

 

龙湾镇2017年度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

单   位

指导人数

单   位

指导人数

单  位

指导人数

综合口

28

林管站

3

陶新村

5

镇机关

10

兽医站

2

柴铺村

5

派出所

5

水产站

1

旭光村

5

土管所

3

农机站

2

沱口责任区

25

劳管所

2

文卫口

46

双丰村

5

殡馆所

3

学  区

2

沱口村

5

建管所

3

中  学

5

熊场村

5

司法所

1

小  学

5

郑家湖村

5

章华台社区

1

沱口小学

3

瞄新村

5

经贸口

30

腰河小学

3

腰河责任区

25

财管所

5

竺场小学

3

李台村

5

食  品

1

卫生院

10

李家嘴村

5

交管站

1

文化站

2

腰河村

5

供电所

5

邮  局

2

寻湖村

5

粮油公司

1

电  信

2

黄桥村

5

供销社

3

食药所

3

竺场责任区

25

信用社

3

血  防

3

冻青院村

5

采购站

1

楚天网络

3

赵河村

5

企  业

10

龙湾责任区

35

帅桥村

5

农  口

15

龙湾村

5

和平村

5

经管站

2

龙新村

5

竺场村

5

农技站

2

红石村

5

国营渔场

10

水利站

3

三合村

5



  

239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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