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镇无偿献血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8205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龙湾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4日 09:00:00 文  号:龙办发〔2020〕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09:00:00 名  称: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镇无偿献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09:00







龙办发〔202012



龙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镇无偿献血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北省献血条例》,推动我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结合我实际,现将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无偿献血的对象及要求
  依法实行公民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凡体重合格(男≥50公斤,女≥45公斤),血压正常以及快速检测血比重,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合格的公民都可参加献血,每位公民每次献血量一般为200毫升。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医护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二、注意事项

1、献血时请带身份证,再次献血请带上献血证。

2、献血前一周内不服药,24小时内不饮酒,要清淡饮食,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不能空腹献血。

3、献血前一周内有感冒发烧、腹泻,半月内拔牙或做其他手术,“三高”及心脑血管病患者,妇女怀孕、处于生理周期及前后三天的,暂不能献血。

4、献血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国家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

三、指标分配(各部门报名人数不得低于分配指标)

见附表

四、时间及地点

1定于2020929日上午800,地点设在龙湾卫生院门前,由市血站流动专用车到场负责采血
       2
、各村献血对象由村支部书记带队,单位的献血对象由单位负责人带队报到,并将体检对象花名册一并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3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通知往年已献血者,今年继续参加献血的,带好献血证,今年第一次参加献血的对象带好本人身份证。

五、活动要求

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组织、发动工作,积极动员本部门干部职工报名参加无偿献血,为全社会做出表率,确保本次无偿献血活动圆满成功。




                                                              2020924

                                      


















附件:

龙湾镇2020年无偿献血指导人数表

单   位

指导人数

单   位

指导人数

单 位

指导人数

综合口

40

市场监管督所

5

腰河责任区

30

镇机关

10

学 区

3

李台村

6

派出所

5

中 学

8

李家嘴村

6

国土所

3

小   学

8

腰河村

6

人社中心

3

沱口小学

5

寻湖村

6

殡馆所

3

腰河小学

5

黄桥村

6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

竺场小学

5

竺场责任区

30

司法所

2

卫生院

15

冻青院村

6

章华台社区

10

文化站

1

赵河村

6

农   口

15

邮政龙湾支局

5

帅桥村

6

农机站

1

医保中心

1

和平村

6

水产站

1

龙湾责任区

42

竺场村

6

经管站

3

龙湾村

6



兽医站

3

龙新村

6



农技站

2

红石村

6



水利站

3

三合村

6



林管站

2

陶新村

6



财工口

45

柴铺村

6



财管所

5

旭光村

6



农商行龙湾支行

5

沱口责任区

30



龙湾供电所

5

双丰村

6



供销社

3

沱口村

6



企   业

20

熊场村

6



中国人民保险潜江支公司龙湾营销部

2

郑家湖村

6



文卫口

56

瞄新村

6
























湾镇民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9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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