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潜江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潜江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2月17日
潜江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要求,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技改升级拥数抱智
(一)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其中设备与软件投入占比不低于50%)的项目,按其设备与软件实际投入总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各区、镇、街道)
(二)支持企业“智改数转”。 鼓励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分级奖补。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其中设备与软件投入占比不低于5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工信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 模型》二级及以上的项目,按其设备与软件实际投入总额的15% 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完成数字化改造,并依据工信部最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验收达到二级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补,达到三级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补。本项政策同一企业不可重复申报享受。(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街道)
(三)支持打造“数智”工厂标杆。对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5G工厂名录或卓越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 奖补。对首次认定通过的先进级智能工厂的企业, 一次性给予50 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通过的省级5G全连接工厂、数字孪生工厂 或无人工厂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街道)
(四)支持数智融合应用典型。支持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场景创新应用,对首次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产业链供应链“链式”转型、中小企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补;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的企业,分别给予一 次性10万元、5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 区、镇、街道)
(五)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首次认定通过的省级专业型、行业型、区域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 奖补。对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级、省级“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 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1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街道)
二、支持新兴产业创新发展
(六)支持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具身智能领域生产企业在重点领域开展示范应用,推动具身智能重点向绿色化工、光电信 息、小龙虾加工、纺织服装等企业“实训、打工”,打造具身智 能应用示范产线与标杆工厂,对具身智能产品应用企业,按产品 购置额的3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街道)
三、支持企业做强做优
(七)支持企业梯度成长与创新引领。对“进规”工业企业(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 通过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对首次复核通 过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通过 的省级绿色工厂、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首次获得省级部门认定的军民融合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街 道 )
四、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八)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对首次认定通过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中小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通过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对首次认定通过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街道)
五 、支持数转服务生态优化
(九)强化专业服务供给。鼓励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和企业建设数字化转型工作站,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转型工作站,正常运营满1年的,给予每家一次性10万元奖补。鼓励制造 业企业、服务商、科研院所建设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 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的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正常运营满 1年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镇、街道)
(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数字贷”等金融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实施“智改数转”,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智改数转”项目,待其完成改造后数字化水平依据工信部最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验收达到二级及以上的,按企业本地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贴息不超过2年、市级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办金融科、国家金融 监督管理总局潜江监管支局、人行潜江营管部)
(十一)支持专业人才建设。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江汉艺术职业学院、职业教育学校(集团)与企业共建数字人才实训基地,联合培养复合型、实用型数字人才,满足企业用人需求。支持高端人才引进,对企业引进从事“智改数转”服务的新一代 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高端专业技术人才,按市相关人才政策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江 汉艺术职业学院、市职教集团)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潜江市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若干政策》(潜政发〔2021〕11号)文件延续至本措施印发之日。同一企业(项目)同时符合本措施及省、市其 他现行同类奖励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支持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广使用高新区“高兴办”平台。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政策兑现便捷高效、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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