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工作的通知》(潜政办发[2020]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开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体要求
通过排查工作,摸清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发生,从“堵”和“疏”两方面,有效整治农村乱占耕地乱象。
二、清查重点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镇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三、工作安排
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设房屋的规划、审批、建设、使用、处罚等情况。根据不同房屋类型,采取相应技术路线,明确调查内容,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台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义,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抓实摸排工作,逐层逐级压实属地责任。
(二)精心组织,彻底排查。要严格把关,对摸排数据成果质量进行监控和审核,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以及有关技术单位和村(社区)民委员会等各级基层力量,严格对照摸排范围和摸排类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摸排,全面掌握本辖区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并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政策宣传要进村组、进社区,在全镇形成浓厚的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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