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序号11)
整改销号公示
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 2021年5月8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涉及我街道整改任务中序号11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张高健 电话:0728-6247550
一、反馈问题
潜江市对规模以下的畜禽养殖户虽然制定了“一户一册”,但常态化监管巡查不到位,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畜禽养殖污染仍较突出。抽查的老新镇赤生村九组徐祖平养殖场、熊口镇李场林场李宏兵牲猪养殖场、熊口镇石杨村三组黄祥波牲猪养殖场仍存在设施不规范、污水未经处理溢流或直排、“一户一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强化规模一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三、整改措施
全面排查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建立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更新机制,并指导养殖户规范处置粪污。
四、整改完成情况
我街道于2016年开始纳入为全域禁养范围,截至目前,辖区内无规模及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无畜禽养殖污染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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