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丰办事处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问题整改回头看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内容,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全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服务和推动全处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在时间节点内,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通过生态环境整治的工作措施,认真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要求,确保辖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工作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
1、狠抓秸秆禁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进一步落实各村的主体责任,完善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加强秸秆焚烧巡查和火点实地核查,严肃查处违法焚烧行为。加快农机装备更新升级速度,建立完善全处秸秆收储、转运、处置体系,拓宽秸秆利用途径,科学处置秸秆,2018年实现全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处农办牵头,规建管办、派出所、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配合,各村居负责落实)。
2、砂场、料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砂石料场实行全封闭作业,物料、堆场全覆盖,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取缔不符合规定的砂石料场(处规建管办负责落实)。
3、加强油烟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城区餐饮油烟整治,加快油烟净化器安装进度和集中餐饮公共烟廊建设,实现城区全覆盖。2018年拟定在龙虾城设烧烤集中经营点,要求经营摊点所有烧烤器具一律进店并安装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减少空气污染(处规建管办牵头,棉原社区、食药所配合)。
4、严格禁鞭管理。按照《潜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应急措施,出动警力开展巡查,形成工作高压态势,阻止燃放苗头;中小学生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适度扩大禁鞭范围,提倡各村居在各自辖区开展禁鞭工作(处综治办牵头,安监站、派出所、食药所配合,各村居具体落实)。
(二)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
1、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整治。实施畜禽废弃物治理、果蔬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水生生物保护、农膜回收等农业绿色发展“四大行动”。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有机肥替代分代方案,禁养区内不得再新建畜禽养殖场。(处农办牵头,各村居具体落实)。
2、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为主攻方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一是通村公路沿线综合整治。全面清洁环境,清除暴露垃圾及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拆除有碍观瞻的广告和招牌,拆除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清理路边杂草、建筑垃圾、杂物等,落实公路保洁队伍和人员,建立管理制度,保证公路沿线常态保洁(处规建管办牵头,农办、国土所、规划执法大队配合,各村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管控)。二是开展村庄生活垃圾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村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组道路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陈年垃圾,重点对各村陈年垃圾进行清理(处规建管办牵头,农办配合,各村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管控)。
(三)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进一步完善落实河(湖)长制。一是实行河湖长制全覆盖。各村居对各自辖区内的所有河、渠、沟、塘进行全面摸底,建立河湖台账,参照河湖长制管理。二是明确管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居是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所有河、渠、沟、塘都要责任到人,明确管护机构、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制作公示牌,公示河湖长姓名、联系方式、管护员姓名、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管理机制。各河湖长管护员要加强河道巡查,完善巡查台账,对巡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办事处将对各村居开展的工作进行“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议,年度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村居年度考核工作,直接与村居书记的绩效工资挂钩。四是建立和完善涵闸泵站管理制度。根据辖区内水系总体结构,强化节制闸、过水涵、提水泵站等日常管理调度,保障水体生态循环(处农办牵头,经发办、规建管办、林管站、水利站、财管所等部门依责落实,各村居具体落实)。
2、切实整治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措施,解决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实施黑臭水体整改销号制度。确保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处规建管牵头,农办、水利站依责落实,各村居具体落实)。
3、加快推进通顺河(泰丰段)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全面取缔通顺河(泰丰段)河滩边坡乱耕、乱种现象,改善河岸生态环境,保持水土、固土护岸(处农办牵头,水利站配合,各村具体落实);二是实施通顺河(泰丰段)及入河支渠常态化管控,及时清理河道两旁和河面杂物垃圾,实现通顺河(泰丰段)及其入河支渠河道两旁无垃圾杂物(处水利站牵头,各村具体落实);三是加强通顺河(泰丰段)流域垃圾收集与转运,清理通顺河(泰丰段)河道两旁积存垃圾,加大保洁力度,确保通顺河(泰丰段)坡岸无垃圾、杂物(处规建管办牵头,农办、水利站配合,各村具体落实);四是实施通顺河(泰丰段)农村垃圾精准治理,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收集处理(处规建管办牵头,农办、水利站配合,各村具体落实);五是拆除通顺河(泰丰段)沿线的棚屋、厕所等所有违章建筑,实现通顺河(泰丰段)沿线整洁美观(处规建管办牵头,派出所、国土所、规划执法大队配合,各村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管控);六是实施通顺河(泰丰段)堵口截污工程,实施通顺河(泰丰段)入河支渠清淤截污工程,实现入口支渠沿线生活污水全收集处理,支渠水清、水畅、水质达标(处水利站牵头,农办、规建管办配合,各村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管控);七是实施红卫渠水环境综合治理,达到水清、水畅、水质达标(处水利站牵头,农办、规建管办配合,各村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管控);八是全面推进落实通顺河(泰丰段)河长制。建立台账,加强涵闸泵站的管理,确保通顺河(泰丰段)生态基流(水利站负责落实);十是全面拆除畜禽养殖场建筑物和养殖设施,防止出现复养(处农办牵头,畜牧站配合,各村具体落实)。
(四)318国道环境综合整治
1、开展318国道环境卫生整治。一是对318国道蔡湖段至莫市段两侧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道路两侧空地进行绿化,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林管站牵头,蔡湖村、莫市村具体落实);二是对318国道两侧沟渠内垃圾进行清理,建立长效维护机制(处农办牵头,规建管办、水利站配合,各村具体实施);三是对318国道青龙沟段围挡更新(处规建管办牵头,青龙沟村具体落实)。
2、大力整治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营造良好生活环境。一是重点对318国道蔡湖、洪庙段废品回收站进行治理,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户(处规建管办牵头,安监站、派出所配合,各村具体落实);二是争取商务局、公路局支持,对318国道莫市段马路市场予以取缔(处规建管办牵头,派出所、国土所、规划执法大队、食药所配合,莫市村具体落实);三是对318国道乱搭乱建进行拆除,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处规建管办牵头,派出所、国土所、食药所、规划执法大队配合,各村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管控)。
(五)畜禽禁养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完成我处养殖户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各村居近期开展一次集中“回头看”,对关停养殖户进行全面的检查,要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进行走访、检查,加强监督监管,严防复养情况发生;三是对已关停养殖户周边环境大力开展整治。各村居对已关停养殖户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对于养殖户违法排污造成的环境污染,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养殖户将周边环境整治到位(处农办牵头,规建管办、畜牧站、水利站配合,各村具体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对生态环境异常情况和各种破坏环境的行为早发现、早反馈、早查处,确保我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村(居)要利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多视角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曝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鼓励和引导村民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加强巡查督办。办事处巡查专班要定期巡查与随机暗访,对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建筑工地、沙石料场、畜禽养殖场等严盯死守,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依托每日一巡查、每周一碰头、每月一总结的例会制度,及时汇总每月监督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靠前处理、措施有效。
(四)加强考核问责。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每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实行严格追责问责,按照《泰丰办事处重大工作失职追责办法》严肃处理,对屡教不改甚至阻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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