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091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15:46:5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15:46:56 名  称: 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

发布日期:2021-03-09 15:46 来源:王场镇人民政府

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为全面有效推进潜江市村庄布局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满足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结合潜江市的实际情况,潜江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经编制单位前期调研,并征询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已形成的成果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39-202147

二、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们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袁义

电子邮箱:516418854@qq.com
通信地址: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邮编:433100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三、公示内容

见附件

附件:《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 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示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39

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 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和《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199号) 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特开展《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规划以潜江市市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为研究对象,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确定我市村庄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研究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环境特点和发展趋势,合理划分全域村庄类别,科学有序的引导潜江市村庄规划建设。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5.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6.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

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

8. 《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引(试行)》

9. 《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 《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

11. 《潜江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35年)》

12. 各区镇处乡镇总体规划

13.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原则上与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保持一致,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包括潜江市市域除集中建设区之外的乡村区域,主要涉及23个镇、办事处、管理区(张金镇、浩口镇、熊口镇、竹根滩镇、王场镇、高石碑镇、积玉口镇、龙湾镇、老新镇、渔洋镇、园林办事处、广华办事处、杨市办事处、周矶办事处、泰丰办事处、高场办事处、熊口管理区、后湖管理区、周矶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总口管理区、泽口街道办事处),共计404个行政村。

四、规划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潜江各镇的自然、经济水平,精准施策,造就各美其美的宜居乡村。

2)坚持传承文化、注重特色。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保全文化、保有生活,发掘雅俗共赏、兼容并蓄的乡土文化。

3)坚持需求对接、多规合一。充分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满足政府管控和村集体发展双方需求。

4)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立足规划、加强指导、强化保障,为实施乡村振兴作出规划指导。

5)坚持人地和谐、提升环境。完善乡村道路、市政、环保等基础实施建设,提升居住生活环境。

五、规划目标

本次村庄布局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行政村为单位,指导下一步法定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优化村庄布局体系,科学指导村庄建设,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六、村庄分类

本次规划将现状村庄因地制宜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个类型。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一般为所在乡镇的中心村,发展比较成熟,是未来重点发展的重点村庄,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规划将现有人口规模较大、建设基础较好、产业支撑强劲、综合实力雄厚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对这类村庄,要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二)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承担服务于城镇的休闲观光、乡村体验功能或者已具有商贸服务功能,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和向城镇转型条件。规划将城镇集中建设用地范围外、紧临城镇周边以及城关镇所在地、受城镇建设区辐射的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对这类村庄,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三)特色保护类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具备文保单位、遗址遗迹、生态景观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规划将拥有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较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对这类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发展潜力较低或由于上位规划原因导致搬迁的村庄。规划将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位于现状及规划高压走廊、污水厂、垃圾处理场等影响范围内、与河道蓝线存在矛盾等不适宜居住地区、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对这类村庄可通过异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七、潜江村庄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对象为潜江市域范围内的自然村庄,共404个。至2035年,潜江市规划范围内规划发展村庄共380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221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2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27个。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24个。村庄具体分类情况由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公示。

潜江市全域村庄分类一览表

区镇处

村庄数量

规划发展村庄名称及数量

搬迁撤并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王场镇

21

河岭村、红桥村、林圣村、吕垸村、施场村、熊咀村、张新场村、关户村、河堤村、聂滩村、杨湖村、永进村

12

代河村、共和村、前进村、许台村、园林村、王场社区

6



符岭村、黄湾村、胜利村

3

八、配套设施规划

(一)公共服务设施

集聚提升类村庄保留提升原有设施,作为各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并补充完善各村湾内配套公共设施。

城郊融合类村庄以满足村民的基本日常生活为主,其它重要公共设施服务则由城镇提供。

特色保护类村庄在满足基本日常生活基础上,根据村庄特色添加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如旅游公路、旅游服务中心、酒店、商业等。

拆迁撤并类村庄暂时保留原有公共设施,并适当修缮,保证村民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待村庄拆迁完成后,再拆除各类公共设施。

(二)道路交通

每个行政村保障有一条宽度不少于 7 米主要道路通达,村内一般道路宽度应达到4 米以上,通村公路和旅游公路应黑化提升乡镇道路等级达到四好农村路标准;村内入户路要求硬化率100%,可联合设置商业设施及社会停车场。

(三)市政基础设施

给水: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100/*日);其他类别村庄采用农村居民指标(50/*日);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100%以上,有专门的排水设施。

排水: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集中处理系统,利用现有污水系统延伸服务,污水管网覆盖至全部区域。其它村湾采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或人工快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备可选用化粪池、沼气净化池等。

电力:城郊融合、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其他类别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的0.6倍。

通信:数字电视信号、光纤通信、4G5G移动网络覆盖率达标。

能源:以瓶装液化气为主要日常生活能源。

环卫:按每村一个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污水,每村湾1个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 。垃圾收运采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区集中处理”的收集处理模式,规划期末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四)防灾减灾

规划 “城镇——集聚提升类村庄——其他村庄”的三级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五)景观风貌

集聚提升类村庄保留乡村风貌要素,体现乡土性和地方特征着重改善公共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注重时代性和宜居要求,与相邻城区风貌保持协调,体现现代文明的田园乡村。

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护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

搬迁撤并类村庄以保护乡村外部的自然生态环境要素为主。

附件:

                  潜江市域村庄布点规划总图则

                    村庄布点规划分镇区图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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