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为全面有效推进潜江市村庄布局工作,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满足新时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结合潜江市的实际情况,潜江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了《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 经编制单位前期调研,并征询各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已形成的成果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9日-2021年4月7日
二、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公众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们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袁义
电子邮箱:516418854@qq.com
通信地址: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邮编:433100
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三、公示内容
见附件
附件:《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 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稿)
特此公示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9日
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 年)
(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和《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19〕9号) 文件要求,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特开展《潜江市全域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规划以潜江市市域范围内所有行政村为研究对象,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确定我市村庄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研究村庄区位条件、资源环境特点和发展趋势,合理划分全域村庄类别,科学有序的引导潜江市村庄规划建设。
二、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5.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6.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
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
8. 《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基本技术指引(试行)》
9. 《潜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 《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
11. 《潜江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35年)》
12. 各区镇处乡镇总体规划
13.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范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原则上与潜江市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保持一致,为2020-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20-202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包括潜江市市域除集中建设区之外的乡村区域,主要涉及23个镇、办事处、管理区(张金镇、浩口镇、熊口镇、竹根滩镇、王场镇、高石碑镇、积玉口镇、龙湾镇、老新镇、渔洋镇、园林办事处、广华办事处、杨市办事处、周矶办事处、泰丰办事处、高场办事处、熊口管理区、后湖管理区、周矶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白鹭湖管理区、总口管理区、泽口街道办事处),共计404个行政村。
四、规划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潜江各镇的自然、经济水平,精准施策,造就各美其美的宜居乡村。
(2)坚持传承文化、注重特色。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保全文化、保有生活,发掘雅俗共赏、兼容并蓄的乡土文化。
(3)坚持需求对接、多规合一。充分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满足政府管控和村集体发展双方需求。
(4)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立足规划、加强指导、强化保障,为实施乡村振兴作出规划指导。
(5)坚持人地和谐、提升环境。完善乡村道路、市政、环保等基础实施建设,提升居住生活环境。
五、规划目标
本次村庄布局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行政村为单位,指导下一步法定村庄规划编制,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优化村庄布局体系,科学指导村庄建设,促进乡村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目标。
六、村庄分类
本次规划将现状村庄因地制宜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个类型。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一般为所在乡镇的中心村,发展比较成熟,是未来重点发展的重点村庄,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规划将现有人口规模较大、建设基础较好、产业支撑强劲、综合实力雄厚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对这类村庄,要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二)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承担服务于城镇的休闲观光、乡村体验功能或者已具有商贸服务功能,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和向城镇转型条件。规划将城镇集中建设用地范围外、紧临城镇周边以及城关镇所在地、受城镇建设区辐射的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对这类村庄,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三)特色保护类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具备文保单位、遗址遗迹、生态景观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规划将拥有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较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对这类村庄,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发展潜力较低或由于上位规划原因导致搬迁的村庄。规划将受地质灾害影响严重、位于现状及规划高压走廊、污水厂、垃圾处理场等影响范围内、与河道蓝线存在矛盾等不适宜居住地区、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对这类村庄可通过异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七、潜江村庄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对象为潜江市域范围内的自然村庄,共404个。至2035年,潜江市规划范围内规划发展村庄共380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221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2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27个。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24个。村庄具体分类情况由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公示。
潜江市全域村庄分类一览表
区镇处 | 村庄数量 | 规划发展村庄名称及数量 | 搬迁撤并类村庄 | |||||||
集聚提升类村庄 | 城郊融合类村庄 | 特色保护类村庄 | ||||||||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
王场镇 | 21 | 河岭村、红桥村、林圣村、吕垸村、施场村、熊咀村、张新场村、关户村、河堤村、聂滩村、杨湖村、永进村 | 12 | 代河村、共和村、前进村、许台村、园林村、王场社区
| 6 | 符岭村、黄湾村、胜利村 | 3 |
八、配套设施规划
(一)公共服务设施
集聚提升类村庄保留提升原有设施,作为各行政村公共服务中心,并补充完善各村湾内配套公共设施。
城郊融合类村庄以满足村民的基本日常生活为主,其它重要公共设施服务则由城镇提供。
特色保护类村庄在满足基本日常生活基础上,根据村庄特色添加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如旅游公路、旅游服务中心、酒店、商业等。
拆迁撤并类村庄暂时保留原有公共设施,并适当修缮,保证村民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待村庄拆迁完成后,再拆除各类公共设施。
(二)道路交通
每个行政村保障有一条宽度不少于 7 米主要道路通达,村内一般道路宽度应达到4 米以上,通村公路和旅游公路应黑化提升乡镇道路等级达到四好农村路标准;村内入户路要求硬化率100%,可联合设置商业设施及社会停车场。
(三)市政基础设施
给水: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100升/人*日);其他类别村庄采用农村居民指标(50升/人*日);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100%以上,有专门的排水设施。
排水: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集中处理系统,利用现有污水系统延伸服务,污水管网覆盖至全部区域。其它村湾采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或人工快渗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设备可选用化粪池、沼气净化池等。
电力:城郊融合、集聚发展类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其他类别村庄采用城镇居民指标的0.6倍。
通信:数字电视信号、光纤通信、4G、5G移动网络覆盖率达标。
能源:以瓶装液化气为主要日常生活能源。
环卫:按每村一个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污水,每村湾1个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 。垃圾收运采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区集中处理”的收集处理模式,规划期末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
(四)防灾减灾
规划 “城镇——集聚提升类村庄——其他村庄”的三级灾害防治管理体系。
(五)景观风貌
集聚提升类村庄保留乡村风貌要素,体现乡土性和地方特征着重改善公共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城郊融合类村庄注重时代性和宜居要求,与相邻城区风貌保持协调,体现现代文明的田园乡村。
特色保护类村庄保护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
搬迁撤并类村庄以保护乡村外部的自然生态环境要素为主。
附件:
潜江市域村庄布点规划总图则
村庄布点规划分镇区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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