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场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潜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潜办文[2021]23号)要求,为构建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全面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增绿增质增效增收为目标,加快国土绿化,加强资源保护,强化基础保障,深化改革创新,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为我镇构筑发展新高地,打造北片核心区,奋力开启建设华中地区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光芯屏端网”产业配套基地新征程提供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全面落实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管生态公益林,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合,实现森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镇、村(社区)两级联动,全镇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全域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森林城镇建设步伐。
突出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
注重民生为先,实现绿色惠民。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解决林业生态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促进绿色富民惠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推动林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问责。坚持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我镇林地保有量达到2.3万亩,森林覆盖率年增长值为0.03%以上,森林蓄积量年增长2.5%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30%,森林火灾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到2035年,全镇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森林生态效益更加显现,生态承载能力显著提高。
四、组织体系
(一)建立两级林长制。全镇设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体系,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总林长;镇委镇政府有关领导担任镇级林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林长。设立镇林长办公室,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林业工作站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建立林长联席会议制度。镇级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由镇级林长具体负责人担任召集人,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
(三)建立联系包保机制。镇、村(社区)两级林长明确联系包保单位(部门),联系包保单位要按照职责和林长制责任区域,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四)明确责任区域。镇级林长责任区域包括重点地段和包保村,重点地段为我镇主要道路、河流等生态保护区;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所辖范围内森林资源地块。
五、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镇级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全镇林长制工作的总指挥、总督导,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保护发展、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镇级林长负责组织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制定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及镇级林长制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森林资源保护,负责村级林长的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村(社区)级林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镇级林长每月巡查1次。
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二)林长制联席会议职责。林长制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本级行政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着重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监督、发展等工作,组织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落实。每年至少一次林长制专题会议。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落实总林长决定的事项。负责制订、下达同级年度工作任务,并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制订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宣传、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承办同级林长联席会议、林长制专题会议等会务工作。
(四)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
镇学区:负责组织校园绿化,对学生开展生态文明及森林资源保护教育等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组织、指导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镇司法所:负责指导林业普法宣传,对林业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镇财管所:负责统筹相关资金,加大对森林资源保护修复的资金投入。
镇人社中心:负责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林业职业能力建设等工作。
镇城建中心:负责指导开展镇域建成区内公园和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镇交通分局:负责省道、县乡道等通道绿化和保护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做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河流等管理范围内绿化、保护管理等工作。
镇林业工作站: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森林资源保护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林长制相关工作。
六、重点任务
(一)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加强汉江、兴隆河等生态脆弱、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和使用林地定额制度,加强公益林保护,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禁止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二)加强森林资源生态修复。依据全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态空间,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抓好汉江防护林等重点工程,打造汉江、兴隆河绿色生态廊道。开展森林经营,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全面提高森林质量。推进乡村绿化,建设美丽家园,促进乡村振兴。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建设,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
(四)推进林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林产品精深加工和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富民产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推进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制度。
(五)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加快推进森林生态网络感知系统应用,建成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地等重要生态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应急指挥和问题查处能力。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点建设,运用卫星遥感等新技术手段,开展生态资源监测评价,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提升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
(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的工作条件,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护林员技术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护林员作用,建立“林长+护林员”责任体系,实行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政领导作为实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细化具体实施方案,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林长制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及工作考核办法,形成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工作制度,凝聚各方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合力,着力构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林业现代化体系。
(三)落实工作经费。镇财管所要将林长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大森林资源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经费的投入力度,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共同保护我镇的绿水青山。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级要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标语、手机微信等手段,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镇、村(社区)两级要在主要生态功能区、交通路口、河流等地设立林长公示牌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绩效考核问责制度,将林长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和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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