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 序号9号整改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潜江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区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序号9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陈巍 电话:0728-6631245
一、反馈问题
坡岸垃圾杂物清运等日常管理维护不及时。竹根滩镇三江村、泽口周潭村的县河两岸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县河,生活垃圾倾倒河道内。
二、整改目标
加强支流支沟环境整治,建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和岸坡干净、整洁。
三、整改措施
1、组织召开了全区“清四乱”专题会议,成立了“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每年投入30余万元,对全区河道沟渠“乱占、乱堆、乱采、乱建”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开展了生态补水,确保了沟渠畅通,消除了黑臭水体,保障了水质稳定达标。
3、投入资金131万元,将城乡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推向了市场化,落实了保洁人员72人,定期组织保洁员对河渠两岸枯枝及河中漂浮物进行清捡打捞,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体系,有效提升了水环境质量。
4、全面落实了“河长制”,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设置了河长制标志牌,由各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河长,每月对河渠进行巡查。对乱占、乱堆、乱采、乱建问题,发现一处销号一处,同时安排了专人定期对河道两边进行清理,建立了河道长效保护机制。
四、效果
通过开展“清四乱”专项整治,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了河道面貌和水质持续好转,保障了河道沟渠生态安全,营造了人水和谐的生态环境。
潜江市熊口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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