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和市工作要求,2022年9月30日,由我区分管领导牵头,联合环保科对辖区内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组严格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标准,通过现场查看、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验收。经核查,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项目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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