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口管理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潜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专委会和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认真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收听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结合各行业、各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健全完善安委会、专委会、安监站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增强运行实效,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常识、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加强全区安全监管员学习培训,提升整体能力素质。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落实《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二是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管理区安监站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日常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能力。
(二)重点开展17项专项整治。
1.电力安全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生产实施全层次、全过程、全方位监管。二是加强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开展线路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针对性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高危及重要用户隐患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整改。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2.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老旧小区、“三合一”等老旧场所及彩钢板、电动自行车等高风险场所领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问题严重、突出的场所和企业。二是民政、文化、卫生健康、宗教、邮政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大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进一步提高见警率、管事率以及重点车辆、重点违法查控的针对性、精准性,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二是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交通安全应急管理预案,建立健全综合交通应急处置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提高交通应急救援能力,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4.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继续完善巩固“455”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重点路段科学管控,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强化快递经营点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经营点主体“三个责任”。
5.农业机械安全整治。一是深化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大对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变型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管理“死角”,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二是开展农机报废更新除隐患行动。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拖拉机、收割机等老旧农机淘汰力度。
6.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渣土、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二是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压实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信息库,提高监管效能和技术能力,进一步推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专项整治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四是加强对原有建筑物改建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力度,严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确保新、改、扩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严格在建工程施工区域消防安全监管。配合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7.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零售经营店(点)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多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销售、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假冒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8.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标准的要求,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标准规范化建设,落实特种设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燃气领域违法违规集中整治行动,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严厉打击辖区燃气领域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区燃气行业市场秩序。二是健全完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和供应点等场所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制度。
10.工业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工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按要求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重要场所有消防安全标志,消防通道、防火间距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二是根据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技术、安全、能耗、环保、质量不达标的落后企业和生产线。三是督促企业编制企业火灾、中毒等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1.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校园安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完善与巩固校园“三个100%”工作,推进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完成全区校园“明厨亮灶”工作任务目标。二是加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在消防主管部门指导下,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三是加强学校建筑物安全整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积极配合属地住建部门,全面排查违规改建校舍的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四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校车驾驶员管理,落实师生交通安全教育。五是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建立实验室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实施精准监管、整治。六是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加大学生食堂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升级,改善学校食品卫生环境。
12.医院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和火灾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强化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监管监控。二是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探索医疗废物收集、贮存、交接、运输、处置全过程智能化管理。三是开展医疗机构废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不规范登记和交接废弃物、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非法倒卖医疗废物,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3.商贸(成品油)安全整治。一是整治加油站油品装卸、消防设备、电气设备、防雷设备配置等危险源监控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落实,健全完善规范统一安全标准要求。二是清查整治商贸物流、货物仓库存储不符合安全规范规定,存在突出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三是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机制,加强安全防范。
14.水利安全整治。一是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制定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完善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二是推行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三是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范不到位,设计不科学、不全面,工程概预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费用不满足规定要求,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
15.林业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推进防火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野外用火管控,全面排查各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二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巡查工作,强化监测预警、责任落实和检疫执法。三是开展林业涉企安全专项整治。对涉林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对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加强涉林通道安全生产检查,保障通道运行安全。
16.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药品经营者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药品经营者和使用单位安全意识,确保人民的用药安全。
17.油气长输管线安全整治。一是推进管道完整性管理。督促管道企业及时评估更新高后果区,加强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管道法定检验制度,实现管道法定检验“应检尽检”,提升管道本体安全水平。二是持续开展管道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重点时段、管段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整改督办。开展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问题整治,防范打击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违法违规施工。加强管道迁改线和交叉穿越问题协调,严防新增安全隐患。加强管道保护范围内地质灾害防范,严防地质灾害造成管道安全事故。三是加强管道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管道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交通运输等其他专项规划衔接,提高项目选址规划水平。加强管道保护工作宣传,增强管道沿线群众和施工单位安全意识。四是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预案应急演练。推进管道应急维抢修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三)继续深化3项行动。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深入推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向纵深发展。
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行业领域周期性、季节性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行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能力培训。紧贴实战需求,着眼补齐能力短板,提高各企业组织演练能力,从根本上扭转只演不练的现象。
三、进度安排
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下旬)。
制定并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各专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措施,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上旬至12月)。
各专委会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影响制约安全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尤其是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逐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隐患,将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挂牌督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专委会要加强会商研判,精准施策,通过推广成功经验,强化安全保障,强化追责问责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解决一批长期没有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约本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制约发展的长效机制问题,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总结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专委会、要逐月按方案组织实施,分季度、半年、年度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及佐证资料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后报市安委会。2022年12月,市安委办对全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市安委会审议后,上报省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辖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区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区副主任刘松松任组长,经济发展办主任周坤任副组长,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管理区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及相关牵头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推动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见实见效。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转变思维,解决重点难点。
严格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践行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三)强化执法,改进监管方式。
要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综合协调、各专委会分线抓落实工作机制,做实做细专委会工作。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督促企业自查自报自纠,强化企业自觉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加强正反典型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责任,严格问效问责。
辖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对各专委会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开展督查巡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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