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春节前,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动员部署,春节和全国“两会”安保维稳期间,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2018年12月底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明显提高,黑恶势力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在全镇形成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第二阶段,2019年,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防止其死灰复燃。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年提升,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一要明确重点。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9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重点领域是黑恶势力易发多发地带和安全感不高、群众不满意的治安重点地区,强揽工程、阻挠施工、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霸痞势力;垄断集体资源、干扰征地拆迁、城市建设和抢占集体和群众土地、侵占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百姓等农村黑恶霸痞势力;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团伙。
二要抓好宣传。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公共媒体,以标语、板报、村广播、宣讲会、动员会等形式,将这次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党员群众中去。镇政法、纪检部门要开展“大走访”活动,让各级党员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讲正气。通过各种形式活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三是深挖线索。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把深挖线索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线索排查清单、管控责任清单,深入排查农村、城郊、“四化同步”项目地、土地连片流转、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领域问题线索。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特情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镇司法所要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发现黑恶线索;组织、纪检部门要注意从办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发现涉黑线索;镇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平时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配合政法部门坚决查处打击。镇政法、综治办要设立举报箱,建立“三天一报”工作机制。加强涉密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及时上报排查信息。镇政法、综治办每半月收集整理“三天一报”信息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四是强化整治。重点抓好春节前的集中整治。春节前,派出所要加强集镇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巡查巡逻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重点对“堵门堵路”、“缠访闹访”的“挑头者”,背后操纵者,要出重拳,下重手,执行“露头就打”政策。镇司法所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帮教和服务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镇人社中心要教育引导务工人员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村(居)基层组织要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和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的管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黑恶团伙的产生。
五是严格执纪监督。镇纪检部门要把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优先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办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镇直各单位各村(居)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领导责任,把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全力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镇成立以党委书记关洪涛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李雪刚、党委委员熊焘为副组长,镇政法综治办主任田先华、派出所所长顾卫东、司法所长朱甫军等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法综治办。田先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研判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第二、要搞好密切配合。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总结问题不足,研究部署工作。政法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作为扫黑除恶的主要力量,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作战,集中精力依法打击一批影响大、有震慑力的案件,突破一批质量高、群众普遍满意的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作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优先处置“保护伞”问题线索,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第三、要严格考核结账。镇目标考核办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纳入村镇年度目标考核体系。镇党委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实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多发的地区,其责任人将受到严格责任追究。
第四、要确保经费保障。镇纪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行全程参与并监督。并对在次活动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做好提醒、谈话、教育、批评及组织处理。同时,镇党委要积极提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经费,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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