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可以设置1个灭火器吗?
我们经常会看到,各种隐患曝光、排查整治清单等里有一条问题:“灭火器未成组摆放”,包括还有些专家也提出这类问题。那这样的提法对不对呢?
公众聚集场所指: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综上,除了公众聚集场所外,目前没有国家标准要求灭火器必须成组摆放,灭火器未成组摆放是概念混淆所致,正确的应该是一个设置点不多于5具,一个计算单元不少于2具,所以有时候配置点放1具灭火器也并不是隐患问题。
但咨询消防救援局,包括平时专家检查都是要求是设置点要2具,所以综合考虑我们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应不少于2具,并且不宜多于5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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