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语言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语言的互动是现场执法的关键内容,没有语言的运用,执法活动就无法开展。执法语言的组织和运用,既是对执法者与执法对象间法律关系的表达,也是法治思维、执法能力和文明素质的体现,对执法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执法人员倘若对语言不加以选择、不认真组织或者肆意乱用,不但可能词不达意,妨碍沟通,还有可能损害自身形象,激化矛盾冲突;而规范、文明的执法语言,不仅有利于构建平和的沟通平台,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更有助于执法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行政执法的可接受度和相对人的自动履行程度。
一、执法语言的原则
(一)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受理、接访、巡查、执法过程中,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立礼貌待人、真诚服务的意识,做到态度和蔼诚恳、语言文明、耐心细致,表达通俗准确,严禁使用生、冷、横、蛮、硬的执法语言。一般使用普通话,也可根据当事人情况,使用容易沟通的语言,必要时可邀请翻译到场。
(二)严谨原则。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法律和公权力,对群众的解释、宣传必须有法可依、有理有据,严禁随心所欲的语言。这就要求执法人员熟悉城市管理领域的专业术语和法律知识,善于运用法律法规、道德规范、乡规民约进行说服教育。
执法语言根据城管执法的不同阶段(环节)及其环境特点,可以分为接访语言、走访语言、执法现场语言等相关执法语言规范。
二、接访语言规范
(一)接待群众来访语言规范
1.招呼。态度诚恳,面带微笑,说话和气,例如: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您好,请进;请坐;请喝水;等等。
2.交谈。入座、倒水(茶),稍做寒暄,以缓解和打消来访者畏惧或者对立等情绪。例如:您请坐、别着急、慢慢说;请问您有什么事;请问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等。
3.倾听、记录。来访者无论情绪如何激动,执法人员要控制自身和对方情绪,倾听并做好记录,可使用同情、理解性的语言予以沟通,辅以安慰,耐心引导,切忌产生厌烦情绪,例如:您慢慢说,我马上记录;我很理解您的心情,我正在详细记录;等等。
4.适当提醒。遇到喋喋不休、语无伦次的来访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婉转地提示:请您尽量讲述要点,便于我准确记录;等等。
5.婉言相告。采用商量的口吻,认真征求来访者意见,并充分说明答复的途径和方式:您的意见我们会认真处理,请您留下电话便于及时回复;您有什么不明白的随时跟我们联系;您的情况我们会尽快进行核实,××工作日内会给您答复;请您多提宝贵意见;等等。
6.礼送。应起身相送,并辅之以您慢走、再见等礼貌用语。
(二)接待群众来电语言规范
1.接听。接到来访(举报、咨询)电话时,应自报家门:您好,我是××(单位名称)电话,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等等。
2.记录。礼貌的询问所要反映的情况,并认真记录:请稍等,我记录一下;请您慢慢说、我正在记录;请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反馈(答复);对不起,我没有听清楚,请您再讲一遍;您反映的情况我重复一遍,是否有补充;等等。
3.婉言相告:凡是能够立即答复解决的,应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解决的,告知再次联系的方式、时间。例如,您反映问题,我已做好记录,马上汇报处理,感谢您的信任;对不起,您咨询(反映、投诉)的问题不属于我们单位的职权范围,请您直接向××单位咨询(反映、投诉),并告知依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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