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清单34号整改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21日对潜江市进行了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36项意见,我区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34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电话:0728-6831060 联系人:吴立发
一、反馈问题
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二、整改目标
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覆盖。
三、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形成清单,制定方案,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一户一策”整治。(2)加强畜禽养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四、效果
我区5家规模以下养殖场采用异位发酵床、干粪收集池、沉淀池、雨污分离、还田利用等方式进行了整治,达到了“零污染、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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