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清单34号整改销号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1057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6日 08:51:4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6日 08:51:47 名  称: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清单34号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16 08:51 来源: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清单34号整改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21日对潜江市进行了督察,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反馈了36项意见,我区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34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电话:0728-6831060       联系人:吴立发

一、反馈问题

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

二、整改目标

实现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覆盖。

三、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形成清单,制定方案,实施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一户一策”整治。(2)加强畜禽养殖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四、效果

我区5家规模以下养殖场采用异位发酵床、干粪收集池、沉淀池、雨污分离、还田利用等方式进行了整治,达到了“零污染、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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