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重点活动任务分解
序号 | 活动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 活动时间 |
1 |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党纪法规专题学习 | 1、观看省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 2、邀请专家专题讲授党纪法规; 3、区委书记讲廉政党课。 | 区委办(负责书记党课材料) 区委宣传科(负责会议筹备) 区纪委监察室(邀请专家) | 9月 |
2 | 其他党委(党组)中心组党纪法规专题学习 | 1、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警示录; 2、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 3、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 | 区委宣传科 | 9月 |
3 |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 1、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警示录; 2、支部书记讲党课。 | 区委组织科 | 8月至9月 |
4 | “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 | 1、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线上知识测试; 2、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 区纪委、监察室 | 9月 |
5 | “青年倡廉”线上廉政知识问答赛 | 继续打造“青年倡廉”品牌,专门开发设计“潜江青年线上廉政知识竞答赛”微信游戏小程序,动员青年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并通报赛况。 | 团区委 | 9月 |
6 | “助力夺取‘双胜利’,执纪监督在一线”主题节目 | 积极配合市新闻媒体开展采访纪检、监察干部活动,讲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责、强化政治监督以及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阳奉阴违、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夺取“双胜利”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的故事 | 区纪委、监察室 区委宣传科 | 8月下旬启动拍摄,9月播放完毕 |
7 | 开设专题专栏 | 宣传解读“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力量。 | 区纪委、监察室;区委宣传科 | 9月 |
8 | 企业家座谈会 | 1、座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落实进展,听取意见建议; 2、做好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 | 区经贸办 | 9月 |
9 | 编印《警示录》 | 根据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警示录》下发。 | 区纪委、监察室 | 8月下旬制发 |
10 | 警示教育活动 | 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等公职人员代表,到沙洋广华监狱接受警示教育。 | 区纪委、监察室 | 9月(依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 |
11 | 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 向市级媒体分批次报送一批典型案例 | 区纪委、监察室 | 8月下旬至9月下旬 |
12 | 廉洁好家风系列活动 | 1、开展“清风润万家、家书抵万金”家书征集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及配偶写廉、讲廉、倡廉,引领家庭助廉新风; 2、开展“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挖掘、讲好廉洁家风故事; 3、寻找一批“最美清廉家庭”典型,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 | 区妇联 | 9月 |
13 | 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 | 通报表扬一批本地本单位勤勉崇廉、克勤克俭的优秀典型,在系统内组织开展向典型学习活动 | 各单位、各科室 | 8月至9月 |
14 | 开展“廉风润荆楚”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 1、收集展播廉政微视频、微动漫等作品; 2、积极向市级以上平台推荐展播。 | 区纪委、监察室 | 8月至9月 |
15 | 开展“水杉礼赞”廉政诗词征集展播活动 | 通过诠释水杉精神的内涵,利用诗刊、微信、文化长廊等多种方式,创作展示廉政诗词。 | 区诗词楹联协会 | 8月下旬至9月下旬 |
16 | 网上灯展活动 | 积极配合做好对潜江花灯进行网上展演,弘扬好家风、好作风、好社风。 | 区委宣传科、区文化站 | 8月底至9月 |
17 | 廉政小戏展演活动 | 1、积极配合省花鼓戏艺术研究院编排《贿神》《一顿饭》《昨日重来》等廉政小戏; 2、积极配合做好市组织的巡演活动。 | 区委宣传科、区文化站 | 9月 |
18 | 廉政专场文艺演出 | 用好“大篷车”、“大舞台”、“大喇叭”、“红色文艺轻骑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载体,提升优秀廉洁文化作品的影响力、传播力。 | 区委宣传科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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