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含三类核心人群: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如果您是年满16周岁的非在校学生,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都能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结合个人实际灵活选择缴费档次,具体以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公布的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存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和“职工社保”的说法。
虽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更加灵活,但与单位职工执行一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并不会打折扣。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参保地所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可选择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按年等方式缴纳,也可根据个人情况灵活选择中断或恢复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不会因中断而减损权益。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来源:湖北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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