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宣传】关于如何合法组织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80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白鹭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11:16:3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11:16:36 名  称: 【慈善宣传】关于如何合法组织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

发布日期:2024-10-21 11:16 来源:白鹭湖管理区

【慈善宣传】关于如何合法组织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慈善法》的修改,对健全应急慈善制度、完善促进措施、规范慈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等作了规定。
如何合法组织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
阳光慈善小tips


一、志愿者如何辨别哪些类型的服务属于慈善服务?

《慈善法》第六十二条本法规定慈善服务,是指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志愿无偿服务以及其他非营利服务。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可以自己提供或者招募志愿者提供,也可以委托有服务专长的其他组织提供。


二、组织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注意事项有哪些?

  

《慈善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开展慈善服务,应当尊重受益人、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受益人、志愿者的隐私。

第六十四条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第六十五条规定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公示与慈善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告知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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