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管理区集贸市场门前四包责任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401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白鹭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16:02:22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10日 16:02:22 名  称: 白鹭湖管理区集贸市场门前四包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1-09-10 16:02 来源:白鹭湖管理区

白鹭湖管理区集贸市场门前四包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明确临街各单位、经营门店在环境卫生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需遵守的有关规定,形成共同参与管理、全民维护管理区环境的良好氛围。根据潜江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管理区工作实际,对临街各单位、经营门店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

一、包公共秩序:维护好责任区域内的区容区貌,门前无乱停乱靠现象,自行车、摩托车辆妥善摆放整齐车头统一朝向路面,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无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乱摊乱放、乱搭建、乱吊挂、乱贴画等行为。红花路及两侧禁止搭棚设宴及燃放烟花爆竹,户外广告牌匾需要先审批后按要求规定安装,如发生损坏、污染的应当及时申报更换。

    二、包环境卫生:搞好垃圾分类,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种类(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布料、电池等分类隔离),倒入垃圾桶(箱)前做好分类,无乱倾乱倒现象,门前垃圾杂物做到及时清理、无渍水。

    三、包绿化:门前绿地、花坛要保持整洁,不得随意铲、砍、伐、修枝,损坏花坛和园林绿化设施,不得向绿地、花坛倾倒垃圾污水,堆放杂物,严禁随意攀挤、踩踏、刻画,不得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物品,不得破坏花草树木。

    四、包公共设施:保持门前果皮箱、垃圾桶、井盖、路灯、人行道、公交站牌等各类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改动,毁破或迁移公共设施,发现破坏、偷盗公用设施的行为要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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