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办理渠道
线上渠道: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找到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潜江区划并提交所需材料即可。


线下渠道:
可前往潜江市紫月路西10号市民之家一楼“关联事项集成办”窗口申办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

一楼“关联事项集成办”窗口
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湖北省内相关自然人和法人单位
联办事项:
1.科技成果查新
2.科技成果登记
3.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
4.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
5.现行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宣传辅导
申报须知:
一、科技成果查新
科技成果查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科技成果资料(含技术内容、创新点、技术指标等);
2.成果证明文件(专著、论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二、科技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2.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3.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
4.不涉及国家秘密;
5.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
湖北省暂未设置统一的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后期若有设置,将依规受理。
四、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
湖北省暂未设置统一的知识产权支持资金,后期若有设置,将依规受理。
五、现行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宣传辅导
无受理门槛。
申办材料:
1.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立项书(盖章)
2.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通过验收的相关证明文件〔验收证书/验收报告(盖章)〕
3.相关技术资料及工作报告或研究报告
4.应用证明(盖章)
5.完成人相关证明材料
6.相关评价证明:项目验收报告(含评价意见、专家签字、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第三方机构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且具备从事科技成果评价的服务能力,须有五名以上不同单位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评价意见)、行业准入证明、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以上任一类型均可
来源: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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