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4649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白鹭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09:26:4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7日 09:26:44 名  称: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7 09:26 来源: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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