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管理区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计划
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2022年工作计划如下: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强化职能职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推动驻村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对全区五个办事处选派驻村工作队。二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培训。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三是进一步加强履职。驻村工作队围绕“强组织、固根基,稳脱贫、防返贫,兴产业、助发展,抓治理、促和谐,办实事、解难题,美村庄、优环境”六项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好作用。四是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驻村工作队员履职尽责。
(三)进一步完善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开展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及时,逻辑关系严密,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部门衔接,保持部门之间数据一致性,确保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小额信贷、衔接资金、产业奖补、低保等保障政策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和舆情管控。及时总结巩固脱贫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乡村振兴强大声势;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动态监测,健全完善重大敏感舆情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处置等机制,确保不发生涉贫涉乡村振兴重大负面舆情。
(五)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坚持预防性措施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并做好跟踪回访。
(六) 高效推进稳岗就业。保持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总体稳定,持续加强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交通补助、以工代训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落实;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帮助有意思外出务工的脱人口愿出尽出;拓展就地就近就业机制,支持企业发展,吸纳脱贫人口家门口就业。
(七)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落实“三公示一公告”,管理区、办事处相关资料要存档管理,做到公示公告“留痕、可查、追溯”。加快项目采购和实施进度,强化项目质量监管。
(八)有序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一是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三类,分级分类建立管理台账。二是明确确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三是加强管护。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引导受益主体参与管护,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护长效机制。四是规范处置。严把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关,坚决防止贫项目资产流被侵占。
(九)认真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一是做到“应贷尽贷”。认真落实过渡期脱贫人口(边缘易致户)小信贷政策,确保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对象实现“应贷尽贷”。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加强预警监测,做好踪指导服务,有效稳妥处置,防范化解风险,确保不发生规模性逾期。
(十)进一步做好消费帮扶。一是进一步做好产品认定。继续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和认定标准,认真做好产品的申报认定。二是进一步用好平台。引导供应商加强与省消费帮扶馆和消费帮扶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让更多的优质产品入驻。三是进一步推动产品销售。继续用好工会福利采购,做好工会职工爱心消费助农和预算单位采购工作。
(十一)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做好平时排查,加强预警筛查,确保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全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防范因病返贫致贫;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巩固,建立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和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对低收入人口危房及时改造。
(十二)落实“保险+防贫”政策,发挥防贫返贫防火墙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意外造成支出过大的农户申报防贫保,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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