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逻辑与路径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382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白鹭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08:43:0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08:43:06 名  称: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逻辑与路径

发布日期:2023-06-06 08:43 来源: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逻辑与路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这是针对发展现状和国情特征作出的重大论断,体现出对我国发展瓶颈因素的深刻把握。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味着“三农”工作的重心发生了历史性转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为新征程我国“三农”工作的主题主线和重点任务,乡村振兴成为在所有农村地区、农村诸多领域、涉农各个层次展开的战略部署和生动实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涉及的地区、领域、层次具有广泛性,它是一个具有系统性、立体性、长期性特征的重大变革。

城镇化与农村发展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着眼点是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持续发展,由此解决城乡不平衡发展和农村不充分发展问题。然而,农村发展不能仅仅依靠农村而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跳出乡村这个范畴,在城镇化、城乡功能互补和要素互动的背景下进行思考。对我国而言,乡村振兴和城镇化是彼此嵌套、相互促进的,它们共同构成了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双重动能。

城乡之间存在因社会分工而形成的频繁交往,城镇化是一国走向现代化的普遍现象。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镇人口对农村食品、生态、文化等产品的需求在持续提高,城镇产业为农村劳动力等要素再配置提供了更多选项,城镇化推动的经济增长也为政府财政能力增强、向农村的转移支付增加创造了条件。1978年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向城镇非农产业,促使农村劳动力配置效率提高和农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就是城镇化带动农村发展的一个例证。我国必须把握城镇化和农村发展的相辅相成关系,将在城镇化进程中推进乡村振兴视为城乡结构转化的重要规律,进一步完善城乡市场扩展、要素流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机制,在城乡协同的大框架下推进乡村发展行稳致远。

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地理范围涉及所有农村,具体内容涉及各个领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乡村振兴强调地理和内容的“全覆盖”,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行性。然而,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必须将系统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既要着眼于地理和内容的全覆盖来谋划乡村发展,又要立足于农业农村的结构特征来进行重点突破,进而形成由点到面、由面到体的乡村振兴实现路径。

我国乡村振兴涉及所有农村,但不同村庄的发展程度存在差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我国农村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即是这种差异性的一个体现。我国推进乡村振兴必须使涉农政策和基本公共产品供给具有地区一致性,同时要关注人口流动和产业集聚趋向,突出县域内中心镇、中心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具有显著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特征的公共产品配置到人口集聚的地区,以实现公共产品配置均等性和经济性的较好权衡。此外,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涉及经济和非经济等领域,从培育壮大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的角度看,必须将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即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收入绝对数差距应是重中之重。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集中阐述的“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即是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回应。

基于此,我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立足于本土化实践来提出方案、选择路径、检验成效,必须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来回应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这样才能更具针对性地完善涉农制度和政策体系,并促使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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