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管理区
关于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方案
各办事处、区直单位,社区,机关各科室:
按照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大会的部署,我区根据潜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潜环委发〔2017〕6号)(共10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及时到位,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关于加强总干渠沿线生活垃圾清理收集处置
(一) 整改措施
1.加强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2.配齐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如垃圾桶、垃圾车以及其它小型保洁工具。
3.落实集镇、村、组专(兼)职保洁人员,稳定队伍。
4.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村民参与、市场运作”的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运行体制机制。
5.筹集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资金。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关山办事处、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田阳办事处、新湖办事处、红花社区
3.责任人:皮传仁、胡文斌、万雄兵、徐明龙、皮传生、皮绪发、徐华告
(三)整改时限
本项工作长期坚持。
二、关于加强总干渠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一)整改措施
1.加强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2.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污水,严禁生活污水直排总干渠。
3.居民生活污水引入内垸排水沟,通过自然沉淀、分解、净化后用于农业灌溉。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水利科、关山办事处、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田阳办事处、新湖办事处
3.责任人:徐宗海、胡文斌、万雄兵、徐明龙、皮传生、皮绪发
(三)整改时限
2017年12月前完成。
三、关于加强总干渠沿线畜禽养殖整治和关停拆除
(一)整改措施
1.对未完成关停任务的畜禽养殖户(肖贤文),继续上门宣传政策。
2.督促肖贤文销售、处理蛋鸡,直至售完关停。
3.对禁养区养殖设施实行环保转产或拆除。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农办、关山办事处、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田阳办事处、新湖办事处、红花社区
3.责任人:胡长林、余泽鸣、胡文斌、万雄兵、徐明龙、皮传生、皮绪发、徐华告
(三)整改时限
2017年6月前完成。
四、关于加快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一)整改措施
1.2017年4月底前报批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设计方案。
2.2017年6月底前报批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方案,并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3.及时协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清障、补偿等相关工作。
4.及时联系、配合市住建委尽早实施开工建厂工作。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3.责任人:皮传仁
(三)整改时限
2017年12月前完成。
五、关于加强总干渠沿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整改措施
1.广泛宣传,提高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大力推广高效环保种养模式(如虾稻共作),减少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农膜等)使用量。
3.严禁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
4.加强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农办、关山办事处、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田阳办事处、新湖办事处
3.责任人:胡长林、王关林、胡文斌、万雄兵、徐明龙、皮传生、皮绪发
(三)整改时限
本项工作长期坚持。
六、关于加强总干渠沿线涵闸合理有序管理
(一)整改措施
1.对本辖区总干渠沿线涵闸全部实行专人管理。
2.涵闸启闭由水利科统一指挥调度。
3.及时清理闸口污染物,严禁污染物直排总干渠。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水利科、关山办事处、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田阳办事处、新湖办事处
3.责任人:徐宗海、胡文斌、万雄兵、徐明龙、皮传生、皮绪发
(三)整改时限
本项工作长期坚持。
七、关于实施总干渠支流清淤截污
(一)整改措施
1.实行河长制,对总干渠支流落实专人管理。
2.对有污染的支渠纳入今年秋季清淤计划,实施机械清淤。
3.对有污染的支渠实施关闸或打坝截流,净化水质,杜绝污水汇入总干渠。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水利科、关山办事处、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田阳办事处、新湖办事处
3.责任人:徐宗海、胡文斌、万雄兵、徐明龙、皮传生、皮绪发
(三)整改时限
2017年10月前完成。
八、关于限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一)整改措施
1.取缔关闭无治理意向的畜禽养殖户。
2.对有治理意向的畜禽养殖户,按畜牧部门“一场一策”方案执行整改。
3.加强管理,严禁“未批先养”出现新的畜禽养殖户。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农办、兽医站、关山办事处、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田阳办事处、新湖办事处、红花社区
3.责任人:胡长林、余泽鸣、李 杰、胡文斌、万雄兵、徐明龙、皮传生、皮绪发、徐华告
(三)整改时限
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九、关于“150”猪场养殖污染整治
(一)整改措施
1.督促“150”猪场按照畜牧部门制定并正在实施的粪污治理方案尽快刹尾,及时完成整改。
2.申请市畜牧等相关部门对其整改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并执行验收结论。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肖桥办事处、农办
3、责任人:万雄兵、胡长林、余泽鸣
(三)整改时限
2017年4月底前完成。
十、关于黑臭水体治理
(一)整改措施
1、全区实行河长制,河渠落实专人管理。
2、摸排黑臭水体沟渠及污染源头。
3、控制生活污水、生产污水产生量。
4、采取化学物品转化,水生植物吸收,水体自然净化等综合措施治理沟渠黑臭水体。
5、加快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尽早投入运行。
(二)整改责任
1、责任领导:万方登
2、责任单位:水利科、社会事务局、关山办事处、肖桥办事处、冉集办事处、田阳办事处、新湖办事处
3、责任人:徐宗海、皮传仁、胡文斌、万雄兵、徐明龙、皮传生、皮绪发
(三)整改时限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2017年4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