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管理区
关于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事处、社区、管理区机关、区直各单位、市驻区相关延伸机构:
为加强对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经管理区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白鹭湖管理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江 管理区党委书记
邓承清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徐新春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政协活动组组长
张秉树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万方登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赵忠昆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冯运清 党政办主任
徐伍姣 党政办副主任、组织科科长、妇联主席
徐明龙 纪委副书记、武装部部长
刘培志 政法办主任
胡长林 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胡文斌 经贸办主任
熊作兴 财务科科长、农美公司董事长
陈 铭 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规划办主任、审计科科长
聂圣富 社保中心主任、劳资科科长
皮传仁 工会副主席
曾凡清 便民服务大厅主任
邓德玉 国资办主任
聂尚廷 城乡管理办主任
张人本 经贸办副主任、农美公司总经理
彭自慧 工会秘书、便民服务大厅副主任
王德平 民政办副主任
伍春娥 妇联副主席
陈慧颖 团区委副书记
田 勇 派出所所长
彭宏承 学区主任
胡定均 国土所所长
关业桃 林业站站长
李思彰 卫生院院长
左江波 邮政分局局长
杨 磊 电管所所长
刘 苇 农村信用社主任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各单位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产业振兴组、生态振兴组、组织人才振兴组、文化振兴组和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组。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行文。
一、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徐新春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政协活动组组长
副主任:万方登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赵忠昆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冯运清 党政办主任
徐伍姣 党政办副主任、组织科科长、妇联主席
徐明龙 纪委副书记、武装部部长
胡长林 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熊作兴 财务科科长、农美公司董事长
陈 铭 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规划办主任、审计科科长
胡定均 国土所所长
陈慧颖 团区委副书记
(二)工作任务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督办;负责全区乡村振兴项目的组织、评审与实施,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负责乡村振兴资金借、用、管、还机制建立和统筹调度安排。负责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等。牵头单位:党政办。
二、产业振兴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万方登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赵忠昆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胡长林 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胡文斌 经贸办主任
邓德玉 国资办主任
王德平 民政办副主任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全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职业农民,壮大特色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推进管理区虾稻等特色产业品牌创建;负责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负责产业扶贫;负责农旅融合、农村电商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等。牵头单位:农办、农业局。
三、生态振兴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万方登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胡长林 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陈 铭 社会事务办、城乡规划办主任、审计科科长
徐宗海 水利科科长
聂尚廷 城乡管理办主任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负责全区生态环境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负责大气、土壤、水体污染防治;负责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负责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城乡规划办。
四、组织人才振兴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新春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政协活动组组长
成 员:徐伍姣 党政办副主任、组织科科长、妇联主席
聂圣富 社保中心主任、劳资科科长
王德平 民政办副主任
陈慧颖 团区委副书记、组织科干事
彭宏承 学区主任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负责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乡村专业人才,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兴业等。牵头单位:组织科。
五、文化振兴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徐新春 管理区党委副书记、政协活动组组长
成 员:冯运清 党政办主任
徐联杰 宣传科副科长
彭宏承 学区主任
刘 琼 文化站协理员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负责农村文化领域治理,净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环境;负责乡风民俗和乡村道德建设;负责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负责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加强乡土文化传承保护;负责乡村文明阵地建设等。牵头单位:宣传科。
六、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秉树 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刘培志 政法办主任
聂 雄 信访办主任
黄从新 派出所指导员
王德平 民政办副主任
盛德新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各办事处、社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负责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扫黑除恶;负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等。牵头单位:政法办。
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相关工作专班,具体成员名单及工作任务由领导小组另行发文确定。
2020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