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管理区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28-6831086。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
1、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我区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和日常工作。为方便收集资料、满足工作需要,政务公开办公室与党政办协同办公,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合理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结合上级要求,合理编制全年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将公开事项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政务信息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二)健全制度建设
1、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对法定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主动地公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八个方面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①有关农村的重要政策法规。如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扶贫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②公益事业建设的更新,如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安全生产等情况。③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及其进展情况。诸如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三单”汇总表等,公开工作责任人。④管理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⑤政府会议及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开公示。⑥社会保障情况。民政部门的优抚对象和标准、各种困难补助均张榜公布,防止不合理现象的发生。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及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如纪委公开征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推进清廉潜江建设的工作方案等。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方便群众申请查阅公开信息,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
3、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4、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公开项目审批条件、项目决策、项目实施等事项;在基层执法方面,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在惠民资金管理上,公开资金的用途、数量、标准和分配去向;注重加大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全方位抓好管理区政务公开工作。
5、健全监督机制。开通社会监督绿色通道。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坚决避免政务公开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健全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信息发布
1、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空白栏。
2、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市政数局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
3、严格按照年度、季度、月度时间节点,重点做好党政、农业综合、民政、国土、政法、经发、城建、城管、社保、财政等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分配结果的公开,真正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让公开深度到位,程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白鹭湖管理区无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1、2022年度,本单位收到2份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2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2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2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具体工作人员不能做到专岗专职,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不到位,政策把握有难度,工作不能大胆果断的推进,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2、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我区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
3、财政方面信息公开不健全。财政专项资金及使用情况是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焦点,部分专用资金使用周期长,启动的管理和绩效考核大多是上级部门,资金使用的结果反馈不及时或掌握信息不全,管理与公开错位,导致这方面的信息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
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技能水平。
1、继续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科学合理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及时发布制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要性。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白鹭湖管理区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事项。
2023年度管理区将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公示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公开情况:如公开项目审批条件、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公开在惠民资金管理上资金的用途、数量、标准和分配去向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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