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1383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白鹭湖管理区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10:2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10:20:00 名  称: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6 10:20 来源:白鹭湖管理区


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

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社区、管理区机关、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47号)和《2023年潜江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潜分类办[2023]1号)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因地制宜、依法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坚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方式;坚持党政机关带头和示范区示范引领,力争今年底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示范示点经验推广,分期分批将红花社区全域和各办事处纳入,直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覆盖全区。

管理区和办事处、机关、学校、医院、派出所等机构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确定冉集办事处为今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未作为示范区的其他办事处自主确定上报一个居民点启动示点。

二、分类模式

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模式,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垃圾源头减量。

    1、持续倡导“光盘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加强对各类宴事活动中流动厨师班子的教育管理,最大限度源头减少垃圾生产量。

    2、配合市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报有关部门查处。

    3、倡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

    4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5倡导“绿色办公”,推动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二)做好城镇垃圾分类

    1按照“有人员管理、有分类设施、有宣传氛围”要求,因地制宜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依托并充分利用市级紫月湖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南门河游园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馆示范教育基地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2023年,首期实现党政机关、区直单位、中小学校和卫生院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市要求,适时、分街道逐步覆盖红花镇全部区域。

    2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首期实行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优化和合理设置固定式集中分类收集点(亭)探索完善方便群众在环卫作业人员或双报到双服务党员干部或社区志愿服务者指导下进行分类投放的办法。红花社区范围内建筑垃圾或亡故人员特定垃圾由城管办指定收集点,由社区负责指导督促户主分类投放,集中收集后定期处理。

    3严格分类收运。依托现有环卫收运机制, 不断完善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办法,建立分类收运台账。注重从垃圾压缩站、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置等端端追溯垃圾来源,从点、线、面上形成有机结合。集镇厨余垃圾逐步过渡到专人收集储存,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城乡管理办联系市拉分办安排专车转运到处理站。环卫部门要加大对上路行驶作业车辆的外观检查,做到分类标识统一、车身干净整洁、分类清运及时

    4持续推进“两网融合”向纵深发展优化全废品回收网点,规范回收分拣,合理有序存放,逐步建立健全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可回收利用物品的全回收体系。

    5规范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红花社区和城管办应在集镇规范设置1处有害垃圾投放点,采取上门宣传、公示告知等多种方式,提高居民定期投放、安全投放有害垃圾的主动性。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及时转运处理,确保有害垃圾能分尽分、安全转运。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三)做实示范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1、冉集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好已建成分类收集设施,安排人员指导农户分类投放,加强常规保洁、及时清理垃圾。

    2、办事处应利用存量房屋资源,拿出1间房,合理设置1处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暂存点,每周固定时间,由办事处安排专人或采取轮流值班方式服务群众分类投放;也应在出入田间的主要道路路口合理放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方便群众投放有毒有害和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区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办事处暂存点,将其运到管理区集中暂存点处置。要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兑换积分、积分兑换日用品活动办法,提高农户垃圾分类积极性。

3因地制宜实行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联户配置肥桶就地沤肥,严格控制灰渣和农作物秸秆进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亡故人员大件遗物督促丧户集中投放处理或送红花社区收集点,由城管环卫人员集中处置。倡导农作物秸秆循环利用作饲料或粉碎还田,多措并举,实现其他垃圾减量。

4、在试点扩覆过程中,适时推广“去桶、摇铃+分类”的模式,进行“去桶化”试点。

  (四)全面开展示范创建

    1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坚持区域统筹,逐步厨余垃圾进市级龙湾区域联动处置运营点。

    2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化,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做法延伸到庭院住宅区和干部职工所在居民小区。

    3推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结合“荆楚美丽校园“营养与健康学校”等专项行动,开展富有特色的垃圾分类学校建设活动,不断夯实垃圾分类学校教育基础。

(五)推动分类共同缔造

    1生活垃圾分类是新时期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广泛依靠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带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25月下旬第四周是首届“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宣传主题是“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区城管、城建、教育、工会、共青团、机关后勤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制定宣传活动计划,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宣传周系列活动。要利用宣传栏、跨街显示屏、村村响、车载喇叭、APP授课等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利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推荐使用的微信广州垃圾分类、宁波垃圾分类、杭州垃圾分类官方小程序和“易垃分”APP服务平台进行宣传引导,提升垃圾分类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参与率,形成党建引领,机关率先、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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