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管理区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市食药安办决定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9月2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坚持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
(三)主要目标。围绕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行为(含农业种养殖、生猪屠宰),集中整治食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经营主体,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不落实、环境不卫生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突发多发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常态化治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按照“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要求,卫生科、民政办、项目办、经发办、农办、学区、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相关科室和单位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进暑期学校食堂改造升级。重点整治学校校长(园长)负责制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记录不完备真实,学校食堂存在分包、转包且“一包了之”“只包不管”,食堂三防设施不完备,不能有效防止老鼠、苍蝇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有害生物,食堂没有建立食物留样、索证索票制度等问题。
(二)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对接教育、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行刑衔接,快速侦办相关部门移送的食品安全案件。
(三)整治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食堂厨房和餐厅清洁卫生不达标、餐饮具未消毒,未建立食材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制度规范,食堂不具备餐食留样条件并按规定留样等问题。
(四)持续开展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和水产养殖重点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重点整治豇豆种植环节毒死蜱、乙酰甲铵磷等禁限用农药使用和鳊鱼、鲫鱼、大口黑鲈、黄鳝、乌鳢、牛蛙等水产品养殖环节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氧氟沙星等禁(停)用药物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兽药滥用、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兽药经营单位、使用主体(包括农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处方制不健全,未设立高毒、限制使用农药专柜,未实行实名购买和溯源管理,农兽药使用主体违规使用高度、禁用农兽药行为,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兽药使用记录不完整真实等问题。
(五)持续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肉制品专项整治、特供酒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对食品生产经营全环节开展整治,集中整治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黑窝点、黑作坊、食品中掺杂使假、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过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食品或变质腐败食品、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食品安全虚假宣传、检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持续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车辆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不匹配,从事食品运输的营运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问题。重点整治农批(贸)市场规划布局和改造升级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问题;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餐饮服务单位执行行业标准、服务规范不到位,未按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冷冻储备肉存储和轮换过程中质量安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收购不符合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粮食仓储管理不规范,粮食在储存过程中发生霉变、虫害等导致质量下降和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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