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湖管理区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我区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控责任
春季气温回升,畜禽补栏调运频繁,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进入高发易发期,布病等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持续增加,防控形势复杂严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动物疫病防控这根弦,牢固树立“防重于治”的防控理念,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积极组织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春季强制免疫工作顺利开展。要严格落实、落细关键措施,坚决把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监管到场(户),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抓实基础免疫,筑牢防控屏障
(一)抓实常态化防控举措。坚持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要强化疫情排查、报告,加强各类畜禽养殖、屠宰和流通各环节监管,确保对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迅速、高效。
(二)抓好四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要认真贯彻《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要求,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严格落实免疫病种和免疫程序,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猪瘟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要实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5%以上。
(三)强化疫病防控工作责任。迅速组织防疫人员开展散养户家畜家禽的强制免疫。要全程在现场对本辖区的散养户做好强制免疫的通知和宣传工作,确保散养户全力配合防疫员做好疫苗注射及信息登记工作。要督促本辖区实行自行免疫的规模养殖场及大户按照规范的疫病强制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接种,同时规范做好养殖档案的记录,增强“自我防疫”意识,强化其防疫主体责任。
(四)扎实推进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申报工作。规模养殖场防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基本盘,是确保疫情平稳的底线。要继续加大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引导养殖场积极规范申报,扩大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范围。
(五)切实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布病净化工作,将其作为春季防疫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督促养殖场(户)落实外引动物隔离观察和落地报告制度,对人、畜间阳性病例要第一时间开展溯源调查和处置。同时扎实做好辖区内牛、羊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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