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街道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了调整。调整后第7类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对象:
(1)扶贫部门监测的边缘户(边缘易致贫户);
(2)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4)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当年个人支付大额医疗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子女;
(5)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