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82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高场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08日 11:3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9日 14:35:00 名  称: 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09 14:35

各村、高场社区、农科所处直各单位:

为改善人居环境状况,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潜防指办发〔2020〕17号)和《关于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的通知》(潜爱卫办〔2020〕3号)精神,决定在全处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如遇雨天顺延。

二、活动范围和人员

各村(居、所)、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全处群众。

三、活动目标

结合“防疫有我,爱卫同行”的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以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增强广大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为目标,发动干部群众重点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环境卫生“十乱”现象,推动春季除“四害”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健康、整洁、卫生、优美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活动内容

(一)村(居、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村(居、所)干部群众开展清洁卫生大扫除活动,重点整治乡村道路、村民房前屋后存在的“十乱”现象等突出问题,清除河道两岸及河道内的垃圾污物,对旱厕进行全面摸排并拆除,大力开展春季除“四害”活动。

(二)各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处域内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做好办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三)办事处环境专项治理。建管所要重点加强318、234国道清扫,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保证主干道垃圾箱摆放整齐,无破损污垢,对道路隔离栏杆进行清洗,清理主次干道绿化带内散落的白色垃圾,强化停车秩序的管理,加强公厕维护管理。

(四)建筑工地专项治理。建管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巡查,督促施工方规范设置施工场地隔离围挡,清除施工现场内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物料堆放整齐,全面实施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带头。本次环境卫生集中大扫除活动既是爱卫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各村(居、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方案精心做好动员和准备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所)、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宣传,采取各种形式营造声势,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处爱卫办对各村(居、所)、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工作落实落地。

请各村(居、所)、各单位将活动开展图片于4月11日上报处工作群。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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