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办事处201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5 00:00 来源:潜江市人民政府高场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28日止。现将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职。我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主任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我们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结合我处实际进行公开。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我处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处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二、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通报表彰类

   (1)高发[2012]2号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处经济社会发展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高发[2012]10号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处防汛抗旱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3)高发[2012]11号关于表彰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二、计划报告类

 1、发展规划和计划

   (1)高发[2012]1号关于下达2012年全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2)高发[2012]6号关于转发《高场人大联络处关于2012年人大工作要点的报告》的通知

   (3)高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高场办事处2012年工作要点》 的通知

2、工作总结和要点

   (1)高场办事处2012年组织工作总结

   (2)高场办事处2012年半年经济工作总结

   (3)高场办事处2012年农业工作总结

   (4)高场办事处2012年度工作总结

三、业务工作类

   (1)高发[2012] 8号关于印发《高场办事处“双联双促”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2)高办发[2012]4号关于印发《处“深化治庸问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高办发[2012]5号关于转发《潜江市党政干部治庸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

   (4)高办发[2012] 6号关于印发《2012年高场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5)高办发[2012]7号关于印发《“风雅颂潜江·幸福满城乡”全民阅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高办发[2012]8号关于印发《高场办事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7)高办发[2012]12号关于做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8)高办发[2012]13 号关于印发《高场办事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的通 知

   (9)高办发[2012]14 号关于转发《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关于切实抓好2012年秋季动物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0)高办发[2012]16 号关于印发《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11)高政办发[2012]1号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强化投资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2)高政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高场办事处2012年城镇建设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13)高政办发[2012]3号关于调整街道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2012年我处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需要办事处公开信息的要求。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类。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12年本处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2年我处共公开信息23条,其中通报表彰类3条,计划报告类7条,业务工作类13条。

    六、发现的不足和整改方向

我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高。公开内容时效慢,对往年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下一步打算: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我处将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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