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126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15:01:28 文  号:高办发〔2021〕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1日 15:01:28 名  称: 高场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15:01

高场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高场社区,机关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2月4日

关于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试行)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是做到“两个维护”、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必答题”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执政骨干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为巩固拓展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以下简称下沉社区工作)成果,推动对口联系单位、社区党组织和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下沉的在职党员干部(以下简称下沉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做实常态化,实现长效化,根据《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和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推动单位党建与街道社区党建互联互动为重点,以深化“双报到、双报告”制度为抓手,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在平常,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努力实现基层组织增活力、党员干部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治理上水平。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下沉社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有效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分类指导,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坚持求真务实,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下沉意识

(三)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理论清醒、提升政治站位,从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党的执政根基高度做好下沉社区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把握角色定位,展现良好作风,坚持不管是什么身份干部下沉社区时就是社区工作人员、不管原来做什么工作下沉到社区干的就是社区工作,服从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使“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三、做实下沉内容

(四)推动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对口联系单位党组织要协助社区不断完善组织体系,推进党组织向居民小区(网格)、楼栋延伸。帮助社区选优配强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楼栋党小组长(楼栋长)和党员中心户。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帮助建立健全社区“大党工委”,开展党建联建,抓好组织整建,促进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效发挥。

(五)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建立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制度。对口联系单位党组织要发挥职能和工作优势,经常性开展共建活动,推动解决长期困扰社区和居民群众的重点难点问题。下沉党员干部要主动了解居民群众所急所忧所需所盼,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社区党组织要会同对口联系单位、下沉党员干部定期收集群众需求,为群众提供精准服务。社区党组织可以推动下沉党员干部自愿组建服务团队,自主开展服务群众活动。

(六)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领带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做实基层,助力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推动业委会应建尽建,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小区可以探索由下沉党员干部参与组建自管委员会。帮助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同联动机制,促进三方深度融合、协力共治。

四、优化下沉机制

(七)完善“双报到、双报告”机制。持续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全覆盖,推动单位党组织、党员干部定期报告下沉社区工作情况,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机关企事业单位撤并变更的,重新安排对口联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应当及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党员干部居住地发生变化的,重新到新居住地社区报到。新设或合并社区后,及时明确或调配对口联系单位。对下沉党员干部过多或过少的社区(小区),可以实行组织横向调剂,建立跨社区(小区)的人员调度机制。

(八)完善日常管理机制。下沉党员干部报到后,应当及时编入小区(网格)、进入楼栋。社区党组织应当根据居民需求,结合下沉党员干部优势特长,有针对性地设置服务岗位。结合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每年对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下沉社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单位党组织可以通过暗访调研、随机走访等方式,对下沉党员干部参与下沉社区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考核评价,并作为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的参考。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提高下沉社区工作效率,同时注意防止和克服“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

(九)完善协同共治机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区“大党工委”作用,整合对口联系单位、辖区单位等资源力量,推动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以小区、楼栋为基本治理单元,聚焦日常事、身边事、邻里事,组织下沉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协商议事,示范带动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和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

(十)完善平战转换机制。建立日常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机 制,常态化做好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响应、指挥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下,对口联系单位、应急突击队、下沉党员干部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力量快速响应、协同作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一)落实领导责任。健全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社区党组织牵头抓总、各街直部门齐抓共管、报到单位(党员)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责任机制。各单位要把下沉社区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总体安排,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街道组织办要加强工作协调、具体指导和保障支持,社区党组织具体抓好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确保下沉社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鼓励创造性开展工作。

(十三)保持严实作风。把严明纪律规矩贯穿到下沉社区工作全过程,经常性教育提醒下沉党员干部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服从各项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关心关爱,做好下沉党员干部安全防护,对作风扎实、成效突出的下沉党员干部及时予以褒奖,大力宣传下沉社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创新做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1.日常管理制度

2.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 (党员) 接单制度

3.平战转换制度

附件1

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下沉党员干部日常管理,落实“岗在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要求,推动下沉党员干部积极发挥作用、有效参与社区治理,确保党员干部下得去、沉得住、干得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党组织登记下沉党员干部所属党组织、个人特长爱好、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将下沉党员干部编入小区(网格)、进入楼栋。可以选派熟悉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下沉党员干部担任小区(网格)党组织兼职副书记,推荐下沉党员干部担任楼栋长或党员中心户,鼓励符合条件的下沉党员干部参选小区业委会成员。

第三条在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规定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社区党组织通过一定方式,亮明下沉党员干部的身份、承诺等。开展下沉服务时,党员干部应当佩戴党员徽章。

第四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应当及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党员干部居住地发生变化的,重新到新居住地社区报到。

第五条 加强对特殊情况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的管理,对身有残疾的党员,根据其本人身体状况和意愿,由单位党组织决定其是否参与下沉社区工作;对处于妊娠期、哺乳期和病休的党员,可以待其具备正常履职的条件后,再参与下沉社区工作。

第六条 一个社区有多家单位联系的,由牵头单位负责轮值派遣工作并督促人员到岗,保证每个社区每个工作日至少有一至两名组织派遣的工作队员全脱产参与社区工作,一般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轮值周期。轮值结束后,工作队员应当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参与社区工作情况,并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连续性。

第七条 各单位要将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党建工作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等的重要内容,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活动和为社区办实事等情况。

第八条 党员干部如实记录下沉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通过党支部主题党日、支部组织生活会等载体,每半年向所属党支部报告一次参与社区活动情况,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提供给单位党组织。单位党组织可以通过暗访调研、随机走访等方式,对下沉党员干部完成接单任务等参与下沉社区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考核评价,并作为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的参考。

第九条 单位党组织应当经常性教育提醒下沉党员干部服从社区党组织安排,遵守纪律规定,积极发挥作用。同时,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多渠道了解和掌握下沉党员干部表现情况。

附件2

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服务模式,推动居民“需求清单”、单位(党员)“供给清单”和社区“服务清单”相统一,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收集群众需求。社区党组织会同对口联系单位和下沉党员干部,线上线下多渠道收集居民需求,注重关注孤寡独居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

第三条 开展需求分析。社区党组织对收集到的居民需求进行筛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需求,及时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对符合政策法规规定,但超出社区、对口联系单位、下沉党员干部能力范围的需求,社区逐级向上报告,或由对口联系单位统筹协调,最大限度争取工作支持,并适时向有关居民反馈进展情况。对符合政策法规规定,且能依靠社区、对口联系单位、下沉党员干部处理的需求,社区进行梳理和分类,纳入“需求清单”。

第四条 形成“需求清单”。“需求清单”根据社区和群众需要,可以分为一般服务、专业服务两类:一般服务可以细化为政策宣传、环境整治、交通值守、结对帮扶等小类;专业服务可以细化为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矛盾化解等小类。

第五条 建立“供给清单”。单位党组织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优势,形成单位“供给清单”,提供给联系社区。社区党组织对下沉党员干部报到时提供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优势进行梳理和分类,结合实际归为相应的服务类别,形成下沉党员干部“供给清单”。

第六条 综合形成“服务清单”。社区党组织将“需求清单”同“供给清单”按类别进行对接,并同对口联系单位、下沉党员干部充分协商、沟通对接,初步确定具体的服务对象、服务事项、服务主体(对口联系单位或下沉党员干部),形成“服务清单”。

第七条 社区“派单”。社区党组织通过电话、微信群、电子平台等方式,将“服务清单”精准派发给对口联系单位或下沉党员干部。

第八条 单位(党员)接单。对口联系单位或下沉党员干部对社区党组织派发的“服务清单”进行沟通、确认,完成接单。主动同服务对象联系,了解对方具体需求,约定具体服务时间,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社区党组织统筹做好沟通协调和跟踪督办,掌握服务事项完成情况。下沉党员干部一般应当接受社区派单,因特殊原因不能接单的,应当向社区党组织书面说明情况。社区党组织可以根据下沉党员干部特长优势,推动下沉党员干部自愿组建服务团队,自主开展服务群众活动。

附件3

平战转换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常态化应对风险准备,立足平时,着眼战时,建立下沉党员干部平时融入社区、联系群众、发挥作用,战时快速响应、冲锋在前、应急处突的平战转换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遇到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时,根据社区需要启动应急机制。

第三条 将下沉党员干部作为应急作战的重要力量,全部编入网格、进入楼栋,平时做好常态化联系服务,战时应急。建立健全社区 “大党工委”,吸纳联系或驻社区单位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负责人任“大党工委”兼职副书记或委员,平时开展共联共建,战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第四条 对口联系单位抽调党员干部组建应急突击队,指定党建工作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一个社区有多家单位联系的,可以联合组建应急突击队,由牵头单位负责人员编组、力量调配。

第五条 单位党组织经常性开展应急知识、公共危机等教育,强化党员干部风险意识、防范意识。社区组织对口联系单位应急突击队、下沉党员干部等,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提高防风险、解难题、打硬仗的能力。

第六条 在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下,发挥社区“大党工委”战时协调作用,推动对口联系单位、应急突击队、下沉党员干部和物业服务企业服从指挥、快速响应、协同作战。

第七条 应急状态下,根据社区需要,应急突击队应当全天候驻守社区,对口联系单位其他党员干部作为后备力量,随时做好参与应急准备,下沉党员干部根据安排,做好组织宣传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

第八条 单位党组织会同社区党组织对应急突击队和下沉党员干部做好战时日常管理,对平战转换工作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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