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场街道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的通 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1-2758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高场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10:34:31 文  号:高办发〔202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10:34:31 名  称: 高场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场街道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的通 知

发布日期:2021-06-11 10:34 来源:潜江市高场街道办事处

高场街道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报备制度

1.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期间实施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严禁工作期间擅自离岗、串岗和无故外出。

2.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外出报告制度,离开辖区要在“高场街道机关外出报备平台”做好信息登记。班子成员离开辖区报告党委主要领导各办公室主任离开辖区报告分管领导;其他干部离开辖区报告所在办公室主任。特殊情况短暂离开机关向党政办报备。

3.机关值班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有关情况,重大事项应按规定上报

二、实行请(休)假制度

4.请假1天内报所在办公室主任同意后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由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审批;2天以上(含2天)经分管领导同意,报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审批。班子成员请假由党工委主要领导审批

5.2天及以上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由所在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街道行政主要领导批准。休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等提出7天申请,报告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

6.所有请假事宜审批同意后,“高场街道机关外出报备平台登记报备

三、实行处罚规定

7.凡不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记当天旷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到4的记旷工1天。无故缺席街道会议或集体活动1次的旷工1天。

8.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或旷工达2的,本人在机关晨会或其他机关会议上作深刻检查。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8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实行监督制度

9.本制度是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的,全体机关干部要互相监督并自觉遵照执行。

10.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要实事求是把好考勤关,加强对本办公室干部的管理,合理安排各线工作。

11.纪工委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本制度顺利实行。党政办要不定期安排人员对机关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检查情况在机关进行通报。

    12.严重违反本规定者除按本制度处罚外,分管领导要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训勉谈话,屡教不改的由街道纪工委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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