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高场街道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高场社区、农科所,街道各有关单位:
现将《高场街道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4月27日
高场街道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要求,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农民自觉禁烧秸秆,主动利用秸秆,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工作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境内坚决实现无露天秸秆焚烧、无垃圾焚烧、遥感无火点记录,秸秆还田率达到80%以上,其他综合利用率达到20%。
三、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各村居所是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内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街道办事处成立指挥部,各村居所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养羊大户、养牛大户、龙虾养殖户、农民合作社等)积极参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在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源头防控,以禁促用。完善露天禁烧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落实防控措施,实现秸秆露天禁烧目标,通过露天禁烧推动和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三)综合施策,以用促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建立管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秸秆露天禁烧目标顺利实现。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4月27日至5月5日,8月10日至8月31日)。街道办事处成立指挥部,组建工作专班,细化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督查巡查阶段(5月5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1月20日)。街道办事处成立驻村包队工作组和巡查执法组,巡查执法组深入到各村组实行昼夜督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
3.总结考核阶段(7月30日前,12月30日前)。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落实奖惩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村村驻,组组包,工作在一线。街道办事处成立六个驻村工作组,由街道办事处领导带队驻村,组织相关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包组,深入每家每户进行宣传,坚持工作在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包农户、包片块、包宣传、包禁烧、包处置。
(二)户户进,家家贴,营造好氛围。包组干部要深入每家每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引导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村居所要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代表会和小组群众会,并在进出路口和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刷写固定标语。辖区学校要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要禁烧”活动,营造好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车车挂,块块看,“三化”促利用。一是推广机械粉碎还田,实行收割机械化。建立农作物收割机械准入制度,收割机必须加挂秸秆粉碎抛洒装置,实现机械化收割。辖区内所有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抛洒装置,严格控制小麦、油菜、水稻收割留茬高度,小麦、水稻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18厘米以下,没有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的收割机禁止下田作业。二是推广堆沤腐熟还田,推进秸秆肥料化。油菜秸秆由于机械化粉碎程度不高,鼓励农户对油菜秸秆实行堆沤腐熟。三是推动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秸秆饲料化。引导养牛大户、养羊大户、龙虾养殖户、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出资收购转化小麦、水稻秸秆,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
(四)天天查,日日督,严格好奖惩。一是街道办事处成立巡查督导组,由分管农业领导和街道纪工委书记带队,组织农业农村办、经济服务办和派出所巡逻人员深入各村组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做到“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罚不放过、不改过不放过”。农机专班组织巡查车负责收割机械准入巡查,严格控制留茬高度。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组织执法车辆进行宣传、巡查。农业环保专班负责火点黑斑巡查,派出所负责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各村居所要相应成立巡查小组,负责本辖区禁烧工作巡查。二是街道办事处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结账,根据工作业绩实行以奖代补。被街道办事处巡查督导组发现1处火点或黑斑,扣减包组村干部工资50元,扣减村支书工资100元,扣减包组部门或机关干部工资200元,扣减包村驻点领导工资200元,各村居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街道纪工委进行诫勉谈话。被市督导组发现和通报批评的对包保干部加倍处罚,各村居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街道纪工委给予相关纪律处分。被省环保督察组发现和通报批评的对包保干部加倍处罚,各村居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街道纪工委给予停职处理。对恣意焚烧秸秆且不听劝阻的农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处以500元-2000元罚款。对因失火或故意纵火及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或纪委依法查处和追责。
附件:1.高场街道办事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组成人员
2.高场街道办事处2021年秸秆禁烧包保责任明细表
附件1
高场街道办事处
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王能富
副指挥长:黄竹青 孙彬峰 张邦宁 郑 华 何 东
姜 点
成 员:张辉德 穆 凯 魏绪新 朱玉华 曹承承
杨代亭 何进涛 黎娅倩 郭捷文 文朝云
杜衍明 谭 瑶 詹登明 熊为付 郑绍明
李超丰 陈吕山 胡安丰 王盛炬 韶正元
赵家俊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办公室,姜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穆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2
单 位 | 组 别 | 驻村领导 | 包队成员 | |
机关部门包保干部 | 村包保干部 | |||
韶湾村 | 1组 | 孙彬峰
张邦宁 | 张辉德 谭 瑶 | 何 伟 |
2组 | 王 成 徐 玲 | 韶正元 | ||
3组 | 黎娅倩 彭媛媛 | 韶正元 | ||
4组 | 何 娟 鲁志娥 | 庄士敏 | ||
5组 | 孔德梅 熊 刚 | 周眼亮 | ||
6组 | 余运江 彭吴月 | 何 伟 | ||
7组 | 郑 露 邹明珍 | 聂 琴 | ||
高场村 | 1组 | 何 东 | 曹承承 郭捷文 | 何国玉 |
2组 | 张年胜 李超丰 | 刘 星 | ||
3组 | 苏光凤 卢 梅 | 李成洋 | ||
4组 | 何进涛 高真金 | 王盛炬 | ||
5组 | 吴培龙 余晓敏 | 王盛炬 | ||
6组 | 谢莫兵 田士法 | 李成洋 | ||
联丰村 | 1组 | 郑 华 | 魏绪新 文朝云 | 胡安丰 |
2组 | 徐 坤 易 曼 | 陈 兵 | ||
3组 | 陈 云 丁兰珍 | 何 平 | ||
4组 | 赵梦军 熊为付 | 何 平 | ||
保安村 | 1组 | 姜 点 | 穆 凯 詹登明 | 李文举 |
2组 | 郭 文 郑绍明 | 李文举 | ||
3组 | 杨清虎 袁梁荣 | 陈吕山 | ||
4组 | 曾令涛 胡龙江 | 熊天旭 | ||
5组 | 杨代亭 张 亮 | 陈吕山 | ||
6组 | 胡先邹 龚书彪 | 昌祖红 | ||
7组 | 田中平 樊友智 | 章光学 | ||
农科所 | 1组 | 黄竹青 | 朱玉华 杜衍明 | 杨 涛 |
2组 | 彭程明 谢先海 | 褚秀梅 | ||
高场社区 | 黄竹青 | 陈 伟 易先海 | 赵家俊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