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向北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向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12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渠,西至友谊路1号,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友谊路,辖区共计495户,总人口615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友谊路1号,西至建设路2号,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469户,总人口583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建设路2号,西至建设路,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488户,总人口606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建设路,西至建设路1号,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563户,总人口698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建设路1号,西至建新路1号,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560户,总人口694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建新路1号,南至宣王渠,西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552户,总人口684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宣王渠,西至创业路2号,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556户,总人口689人。
8.第八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创业路2号,西至庆阳路,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578户,总人口717人。
9.第九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庆阳路,西至石化路1号,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540户,总人口670人。
10.第十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石化路1号,西至彭河渠,南至五七大道,北至场北渠,辖区共计530户,总人口657人。
11.第十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庆阳路1号,西至彭河渠,南至广王路,北至五七大道,辖区共计628户,总人口779人。
12.第十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宣挖渠,西至庆阳路1号,南至广王路,北至五七大道,辖区共计623户,总人口773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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