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向中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法定程序,向我街道提出居民小组设立申请。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审核,同意向中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9个居民小组。现将有关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工农路2号,西至工农路1号,南至工农路1号,北至五七大道,辖区共计570户,总人口724人。
2.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工农路4号,西至工农路1号,南至工农路1号,北至五七大道,辖区共计554户,总人口788人。
3.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工农路1号,西至向阳街1号,南至工农路1号,北至五七大道,辖区共计560户,总人口695人。
4.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工农路2号,西至向阳街1号,南至工农路4号,北至工农路1号,辖区共计572户,总人口822人。
5.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工农路2号,西至工农路5号,南至工农路5号,北至工农路4号,辖区共计554 户,总人口834人。
6.第六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工农路2号,西至建新路2号,南至广王路,北至向阳幼儿园,辖区共计580户,总人口886人。
7.第七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建新路2号,西至向阳街1号,南至建新路2号,北至五七大道,辖区共计564户,总人口817人。
8.第八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建新路2号,西至宣挖渠,南至建新路2号,北至五七大道,辖区共计570户,总人口819人。
9.第九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东至建新路2号,西至宣挖渠,南至广王路,北至建新路2号,辖区共计544户,总人口781人。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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