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广华寺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28041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广华寺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09: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4日 09:00:00 名  称: 潜江市广华寺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2-04 09:00 来源:广华寺街道办事处

一、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街道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街道、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街道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工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纳入广华寺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广华寺街道办事处

2.广华财政分局

3.广华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4.广华人社中心

5.广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6.广华寺街道村级

二、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21年广华寺街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精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广华寺街道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526.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3万元,增加2.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98万元。

广华寺街道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为526.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3万元,增加2.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9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广华寺街道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5.8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5%,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办公费39.98万元、电费5万元、水费3万、公务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差旅费4万元、工会经费2.6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广华寺街道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1%。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购置及日常管理用车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广华寺街道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万元,采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基本范围为各类办公用品的采购、职工宿舍维修、庭院改造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华寺街道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消防车1辆。  

三、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广华寺街道项目支出72.91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街道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工作经费的长期目标:围绕广华寺街道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村级综治创新能力水平,切实做好村级运行保障工作,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确保广华寺街道村级组织平稳健康运行。

村级组织一事一议工作经费的年度目标:服务4个村,村级组织健康运行,力争村民满意度达到100%。

四、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镇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附件:2021年度广华寺街道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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