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主要职责
1、广华寺街道办事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事业;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街道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街道、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街道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工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及人员
纳入广华寺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广华寺街道办事处
2.广华财政分局
3.广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4. 广华网格服务中心
5.广华综合执法服务中心
6.广华党群服务中心
7.广华寺街道社区、村级
广华寺街道办事处2023年实有全额财政供养人员93人,其他人员14人,遗属1人。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2023年广华寺街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指示精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一)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广华寺街道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698.35万元,比上年增加4912.79万元,增加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2.5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由于政府职能不断增强,油田社会职能移交经费、社区经费及学前教育非税资金纳入年初预算。
广华寺街道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6698.35万元,比上年增加4912.79万元,增加27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72.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广华寺街道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07.97万元,占预算总额22.51%,比上年增长1392.11万元。其中:办公费72.3万元、印刷费20万元、电费28万元、水费10万、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22.5万元、公务车运行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4万元、差旅费15.5万元、维修费262.26万元、租赁费2.5万元、会议费5万元、劳务费29.85万元、工会经费37.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4.6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广华社会职能移交承接业务增加了开支,另维修维护办公楼、庭院建设,以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居住环境,树立良好机关形象、社会效益。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广华寺街道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比上年增长200%。增长主要原因:以前年度是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预算,而2023年实行全口径预算,对“三公”经费实行完整、全面、规范化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购置及日常管理用车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3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广华寺街道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70.26万元,采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基本范围为各类办公用品的采购、办公楼维修、庭院改造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华寺街道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消防车1辆。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广华寺街道项目支出2418.18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街道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广华街道社会职能移交经费的目标:保障广华街道社区运行、城建监察、计划生育、老年大学、市基础设施管理(市政、公园、广场)、公共区域绿化保洁、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垃圾清运及压缩外运处理、集贸市场等的平稳有序运行,力争居民满意度达到100%。
村级支出的长期目标:围绕广华寺街道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村级综治创新能力水平,切实做好村级运行保障工作,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确保广华寺街道村级组织健康运行,力争村民满意度达到100%。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镇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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