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基本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6类重点对象(民政局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乡村振兴局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较困难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公示、镇(区、处,以下简称“镇”)规建管办公室审查、镇政府审批的程序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审批环节中,要做好公示工作,确保阳光操作,透明管理。村委会公示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改造对象名单;镇政府公示分配给各村的危房改造名额及审批的危房改造对象名单。镇、村公示情况需拍照后在农户纸质档案中留存。
三、农村危房改造方式
C级危房改造采用修缮加固的办法;D级危房改造可选择原址新建、异地新建或房屋置换等方式。各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动员科技人员,大力推广造价低、工期短、安全可靠的C级危房加固技术。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农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四、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控制
6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大多数自筹资金的能力较弱,应引导他们先期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将新建住房基础打牢,待需改善居住条件的再向上加层或向两侧扩建。原则上,1至3人户新建面积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3人户以上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主体建筑内厨房、卫生间及附属设施不计入建设面积(附属设施建设面积宜控制在20平方米内)。
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确定
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对验收合格的对象进行6类重点对象身份审核。农村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由市民政部门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由市乡村振兴局认定。
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验收合格且属于6类重点对象的拟补助对象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2022年补助标准比照2021年补助标准制订,具体如下:标准共分3大类6小类:第一类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D级补3.5万元,C级补1.8万元;第二类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D级补2.3万元,C级补1.45万元;第三类是农村低保边缘户、农村低保户,D级补2万元,C级补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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