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每名村级纪检组织成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我处实际,现制定广华寺办事处村级纪检组织考核办法如下:
一、工作考核(100分)
(一)日常学习教育与监督履职等工作开展情况(6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及处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做到有活动方案、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少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按要求参加处纪委组织的培训、会议、检查等活动,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2、加强村级纪检组织自身建设。村级纪检组织成员要带头遵纪守法、有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有一人次扣2分,累计记负分;按分片负责、逐级汇报原则,各村纪检委员每月要组织本村纪检信息员召开执纪监督专项会议一次,少一次扣1分;每月向片区组长汇报纪律审查、案件线索及案件审查工作情况一次,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10分)
3、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阵地建设“六有”标准保持情况、村级纪检组织工作规程、问题线索台账、信访举报台账和其他相关台账制度,都制定周详并规范存档。每缺一项次扣1分,扣完为止。工作开展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处纪委。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年终按上级要求整理完善全年工作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15分)
4、全年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党员受教育面达到80%以上。活动开展少一次扣1分,受教育面低于80%的,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5分)
5、工作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好,全程参与监督所在村制定工作规划、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决策重大事项、发展党员、村“两委”换届选举等事项。每少参与一次扣1分,累计记负分。(5分)
6、协助村两委做好党务、村务、财务等“三务”公开工作,监督村级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的管理、处置和使用;监督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的落实,对本村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要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并及时上报处纪委。每少一次扣1分,累计记负分。(5分)
7、在处纪委的领导下、负责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党员的纪律监督,落实本村干部述职述廉、村民询问、群众评议村干部制度。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5分)
8、对所在村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业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处纪委报告,无漏报瞒报现象。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5分)
(二)协助查办案件(30分)
1、及时向处纪委提供辖区党员违纪违规案件线索。每村每年至少2件次,少一次扣10分。(20分)
2、积极协助处党委及处纪委在本村开展的信访调查及案件查办工作。有一次不予配合的,扣1分,累计记负分。(5分)
3、及时将处纪委送达的案件处理结果在一个月内执行到位并回复。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5分)
(三)信访工作(10分)
1、上级要结果、要情况、要回音的信访件或督办件按期报结率达100%。未办结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4分)
2、辖区内无越级上访现象。出现一次扣2分,累计记负分。(6分)
二、民主评议(分为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评议和村民代表评议两部分,其中处党委领导班子评议分值占70%,村民代表评议分值占30%,总分100分)
1、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评议。(100分)由全体班子成员对各村纪检组织集体及个人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2、村民代表评议。(100分)由村民代表对本村纪检组织集体及个人全年工作进行评议打分。
三、考核方法及步骤
1、年底由各村纪检组织依据本办法进行自查,并按要求向处纪委报告自查结果,同时整理好本年度相关档案台账资料。
2、年度考核的最终得分为工作考核得分、民主评议得分相加之和。(其中,工作考核得分折算分按70%计算,民主评议得分折算分按30%计算,两项最终总分为100分)考核结束后,按分数高低排名,处纪委将在全处范围能通报考核结果,并报市纪委备案。
四、考核评定
1、村级纪检组织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履职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监督实绩突出,综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
(2)考核成绩在70-80分以上的,确定为称职等次。
(3)考核成绩在60-70分之间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4)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履职能力较差、严重影响本村纪检组织正常运行以及村两委干部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2、村级纪检信息员,在处党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对纪检组织成员进行年度满意度测评中,个人民主测评满意度在80%以上的,确定为优秀等次,在50%以上的,确定为称职等次, 50%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村级纪检组织可获得2000元绩效奖励,同时处党委再给予该村1000元专项奖励资金。
2、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全额扣减该村级纪检组织年度绩效考核报酬;以称职等次最低得分70分为标准,少得1分,扣50元,扣完为止,同时处纪委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村纪检委员及纪检信息员进行诫勉谈话。
3、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村级纪检委员及信息员,由处纪委及时予以调整,并按规定增补新的纪检组织成员。
4、本办法由广华寺办事处纪委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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