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华寺街道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巡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737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华寺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2日 11:05:00 文  号:广办发〔2023〕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11:05:00 名  称: 广华寺街道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巡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1-13 11:05 来源:广华寺街道办事处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潜江市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巡查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及人员伤亡事故,圆满完成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鞭)工作任务。

二、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巡查顺利进行,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街道派出所、江汉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广华市场监管所、广华交通分局、各村(社区)等部门为成员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禁鞭巡查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有序推进禁鞭工作开展。

三、巡查时间、范围及要求

巡查时间,从2023年1月6日起至2月28日。巡查范围,广华寺街道全域。即日起,经济服务办公室、江汉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广华寺派出所、广华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心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巡查执法,依法查处违禁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从腊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一(4天)、正月十五等重要节点各单位必须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并将值班安排巡查表报街道禁鞭办,按照禁鞭办统筹指挥开展全街道禁鞭督导巡查执法工作,依法处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社区、村组开展禁鞭巡查,同时与居民、村民签订遵守禁鞭承诺书。

四、工作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运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转发禁鞭通告、相关处罚规定;建立长效的禁鞭工作宣传机制,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禁鞭宣传活动,提高禁鞭工作知晓率。

(二)平安建设办公室。牵头各办公室、各责任单位履行各自禁鞭工作职责;做好上传下达文件会议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按时完成总结材料报送;督促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全域禁鞭工作,并将禁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考核范畴,对禁鞭责任不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的,移交相关单位,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经济服务办公室。清查禁鞭区域各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网点;对禁鞭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依法进行取缔或迁址;停止审批禁鞭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依法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配合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丧葬活动中在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城乡建设办公室、综合执法中心。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上街巡逻受理市民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为;负责查处流动商贩占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在城乡结合部、公园、广场等居民聚集区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禁鞭公益广告宣传牌,对新增的禁鞭区域进行广泛宣传;规范管理禁鞭区内所有工程工地的各类庆典活动,督促工程工地执行禁鞭规定;规范开发企业的奠基、封顶等活动,督促开发企业执行禁鞭规定。

(六)社区工作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督促各村(社区)、各网格加强巡查,及时上报发现的隐患。

(七)街道纪工委。对全街道禁鞭工作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等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八)江汉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广华寺派出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上街巡逻和受理市民举报,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清查收缴违规燃放、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禁鞭工作中发生的妨害执行公务的行为;制定长效禁鞭管理工作制度,做到机构不散、人员不变, 确保“禁鞭”工作持续推进,不反弹。

(九)江汉油田教育集团。在全区域中小学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自觉遵守禁鞭工作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学生向其家庭发放禁鞭宣传单(册),加强禁鞭工作的宣传教育。

(十)广华市场监管所。查处无照经营及销售伪劣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禁鞭区内已发放的烟花爆竹营业执照予以变更。加强对大型宾馆、酒店的教育劝导工作,防止在举办宴请活动时燃放烟花爆竹。

(十一)广华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教育管理, 防止在经营活动中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二)广华交通分局。督促汽车客运站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严禁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进站乘车。

(十三)各村(社区)。在村(社区)组建巡查工作队,开展禁鞭工作的宣传和巡查,及时发现、劝阻和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市环境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整体形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禁鞭工作落地见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广泛宣传禁鞭工作的目的、要求、意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鞭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职,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禁鞭工作的规定,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禁鞭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的,对行为人处罚的同时,还要追究燃放地所在单位(社区)的责任。

(四)明确任务,长效管理。此次禁鞭巡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6日-2月28日),二是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3月1日以后),长效管理阶段要做到机构不散、职责不变,确保“禁鞭”工作持续推进,不反弹。

(五)加强配合,严格执法。江汉油田公安局治安支队、广华寺派出所、广华市场监管所等职能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执法;对违法生产、存储、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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