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2措施2、3)整改 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8 11:30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序号12措施2、3)整改

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潜江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反馈了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其中整改任务清单12措施2、3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靖曾皓             电话:17771957018

一、反馈问题

何家潭、田家湖等2个湖泊水质同比不升反降。

二、整改目标

有效遏制何家潭、田家湖水质下降趋势。

三、整改措施

1.按照《潜江市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工作方案(2023-2025)》要求,推进何家潭还湖任务。

2.加强何家潭、田家湖日常巡查监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和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湖泊“清四乱”,及时清理水面杂草浮萍等漂浮物;禁止投药投肥养殖。

3.加强何家潭、田家湖水质监测;加快推进何家潭、田家湖入湖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效果

    1.已完成何家潭还湖任务;

    2.对田家湖、何家潭进行清淤、荷梗清运;周边加强垃圾转运措施、完成投肥整改;

    3.定期对田家湖、何家潭水质开展监测、已完成排污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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