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 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发布日期:2025-04-08 09:39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高石碑镇土地流转新模式

高石碑镇是典型的农业乡镇,面积115平方公里,辖1个社区、26个村,农户0.96万户,农业人口4.05万人,劳力2.45万人,耕地面积11万亩。2023年以来,高石碑镇坚持把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探索推行“一组两作区”土地流转新模式,全面提升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实现农民增收入、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截至2024年底,全镇土地流转面积达6.5万亩,较2022年底增加3万亩、增长85.7%;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957.3万元,较2022年底增加391.3万元、增长69.1%。



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研走访,摸清流转意愿。为全面了解农户所思、所想、所虑,高石碑镇组建由镇农办、农技、经管、国土、各村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对全镇192个村民小组进行入户调查摸底。经调查了解,根据耕作意愿和耕作情况,主要可以将农户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不愿种地或没有能力种地,将责任田免费或低价发包给亲属邻里,土地流转较为分散且以口头约定为主,农户收益难以保障;第二类是种自己的责任田,但受限于劳动能力、市场风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农户收益较少;第三类是种植大户,承包他人责任田。有意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的主要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户,占绝大多数;第三类农户是潜在的新型农业市场主体。

(二)算好经济账单,打牢流转基础。高石碑镇北依汉江,土质主要为砂壤,适合种植小麦、玉米、花生、半夏等耐旱作物,又地处兴隆河上游,水资源丰富,排灌条件好,也适合种植水稻,区别于湖区土壤,不适合虾稻共作。为切实保障农户利益,工作专班对农户种植收益及土地流转价格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调查了解,第一类农户土地流转价格普遍不超过350元/亩;第二类农户受限于面积偏小、田块分散、自种自销等因素,每年主要种植一季小麦和一季水稻或玉米,每亩每季小麦种植成本约430元、毛收入约735元、纯收入约305元,每亩每季玉米种植成本约595元、毛收入约945元、纯收入约350元,每亩每季水稻种植成本约850元、毛收入约1300元、纯收入约450元,农户每亩每年种植2季粮食作物纯收入约655元至800元;当土地流转价格达到660元/亩以上时,绝大多数农户愿意对土地进行流转。

(三)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流转模式。高石碑镇是全市最大粮食生产基地,许多农户到今天依然保留着种责任田吃自留粮的习惯。为充分尊重农户意愿,高石碑镇在借鉴整村流转模式基础上,探索推出“一组两作区”土地流转模式,根据村级渠路水系、小组片块,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通过充分协商、地块互换,将集体土地分为“流转区”和“自种区”,将流转意愿强烈的农户田块划分到“流转区”,将农户自留田块调换划分到“自种区”。“自种区”的设置让农户想转能转、想种可种,不仅满足农户自身耕种需求,还有效解决承包地块碎片化、分散耕种成本高、水利基础设施管护难等问题,提高农户自种收益,同时保证农户有粮不慌,降低市场主体经营风险可能带来交不起租金,农户无钱购买口粮的风险。

(四)注重以点带面,扩大流转面积。高石碑镇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小组会等方式,将流转政策、流转价格、相关流程、利益保障等内容向广大农户宣传好、讲清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行动、示范引领,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同时,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各村将开展“一组两作区”意愿强烈的小组推荐作为“试点组”,各“试点组”由本组农户共同参与讨论、协商,得到大多数农户同意后确定“自种区”和“流转区”的区域划分,将流转意愿强烈的农户田块划分到“流转区”,由村集体统一流转,收取居间服务费并支付农户租金;对流转意愿不强的农户通过上门做工作,采取土地调换的方式划分到“自种区”,由农户自行耕种、自主经营,稳步形成“一组两作区”格局。

(五)引入市场主体,提升流转效益。“一组两作区”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广大农户和各类农业市场主体中形成“广告效应”,高石碑镇应势而动、乘势而上,坚持内挖潜力、外寻助力相结合,加快培育引进农业市场经营主体,持续提升土地流转效益。在内挖潜力方面,重点培育第三类农户及返乡创业人员建设家庭农场,如雷涛是高石碑镇兴隆村6组人,过去在农场承包农田,听说“一组两作区”相关情况后,迅速回乡考察,提出承包意愿,成立雷涛家庭农场,以每亩1050元的流转价格,在窑岭村承包800亩农田,种植蔬菜和花生。在外寻助力方面,重点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长市村是高石碑镇最大的村,都是外滩田,土地沙化易淹水,田地分散效益低,通过与省农发集团供应链公司对接,成功引进蔬菜基地项目落户,流转土地4300亩,每年发放租金和劳务费600多万元,村集体每年增收56万元。同时,镇村工作专班靠前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流转合同五年一签,每年3月底或10月初之前须缴付下一年度承包款和居间服务费,提前半年提出退出申请,确保不误农时。

取得成效

(一)实现农民增收入。推行“一组两作区”后,有流转意愿的农户统一将土地委托给村集体集中流转,一方面可以获得土地租金收入,目前全镇土地流转价格普遍在720元至1050元左右,基本可覆盖自种作物获得的纯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通过务工、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加收入,目前全镇解放出来的劳动力,青壮年大多选择外出务工,60岁以上的年长者可以获得市场主体提供的播种、砍白菜、洗萝卜等就近务工收入,每天工资在100元左右(12元/小时,一天工作8小时),根据劳动能力和务工时间每年可获得6000至26000元收入。

(二)实现农业增效益。推行“一组两作区”后,各村将“自种区”规划在村庄附近便于耕种、交通便利的区域,自行耕种的农户统一在“自种区”承包经营,按照“一户一块田”的方式划分给农户,“自种区”承包地田块集中、界址清晰、面积明确,不仅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提升了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效率,解决了原来土地细碎化、分散化和零星化,耕种体力消耗大等问题,还节约了种植成本,据统计,每亩可节约播种、施肥、人工等成本40元左右。经营主体通过集中流转“流转区”土地,开展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经营风险,2024年底全镇家庭农场达149家,较2022年底增加66家、增长79.5%。

(三)实现农村增活力。推行“一组两作区”后,各村集体通过每年对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生活服务,收取平均60元/亩的居间服务费,同时通过土地整理新增占农田2%左右的沟路渠等公用面积租金,有效增加村集体收入,2024年全镇年经营性收入过10万元村达25个、较2022年增加13个,过20万元村达10个,过100万元村达3个。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为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供了资金支持,2023年以来全镇累计投入200余万元资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

经验启示

(一)土地流转前要注重防范风险,评估市场主体实力。农业新型市场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主要通过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来获取利润,经济作物价格受时令早晚、市场供需、销售渠道等环节影响,对市场主体经济实力、管理能力、产销体系提出了考验。在流转意向阶段,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经济实力、产业模式、产销体系的考察评估,择优确定土地承包方。

(二)土地流转中要注重自主自愿,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推进土地流转,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合理划分区间,保障农户种田需求,不搞“一刀切”。村居与意向承包方就流转土地位置、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价格、保证金、居间服务费、种植模式达成意向后,要逐户走访充分征集群众意见,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民主决议,并按程序做好登记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三)土地流转后要注重服务保障,构建利益联结机制。达成土地流转后,要加强与土地承包方的衔接沟通,做好服务保障。针对出现的矛盾纠纷等具体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化解;聚焦市场主体劳动用工、仓储、运输等需求,组建劳务队,有条件的村可以建设冷库等设施,一方面保障市场主体的经营需求,另一方面探索构建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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