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2023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197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12:36:3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12:36:35 名  称: 高石碑镇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1-13 12:36 来源:高石碑镇财管所

高石碑镇2023年部门预算




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六)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举借政府债务情况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2023年部门预算表

四、名词解释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高石碑镇2023年总收入为231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0.22万元,比上年增加775.74万元,增加91%;上年结余结转为684.5万元。

高石碑镇2023年总支出为231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603.47万元,比上年增加748.72万元,增加87.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4万元;农林水支出617.0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2万元。

高石碑镇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高石碑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费预算1587.9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7.4%。其中:基本工资139.98万元,津贴补贴152.9万元,奖金191.8万元,绩效工资10.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住房公积金29.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9.97万元,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20万元,水费4.5万元,电费4.5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工会经费7.01万元,福利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4.01万元,退休费0.67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高石碑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8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高石碑镇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9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高石碑镇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高石碑镇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与上年无变化。

高石碑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与上年无变化。

(六)本级专项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举借政府债务情况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高石碑镇2023年无本级专项支出、无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无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高石碑镇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672.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54.67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高石碑镇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23年高石碑镇预算的绩效目标:1.围绕上级及镇委、镇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政务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提升综治创新能力水平,加强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做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完成乡村振兴目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2.统筹做好全镇教科文卫等领域重点工作;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实地调研指导,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快转型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镇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表.xls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行政运行(20103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2010305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类):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十一)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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