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农房若出现裂缝、倾斜等隐患,别大意,及时鉴定,按政策流程改造,农村困难家庭符合条件还能领改造补贴哦!下面一起来看一看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吧→

一、谁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

房屋所有权人是农村危房改造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同时,按照《杭州市萧山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萧政办发〔2022〕4号)第八条,建房人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负总责,承担建设主体责任。
二、什么是农村危房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2.1.11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房屋结构体系中存在承重构件被评定为危险构件,导致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
三、如何判断农房是否需要委托鉴定

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房屋明显倾斜、变形,或者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四、农村危房的等级划分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第6.1.4条,房屋危险性鉴定,应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按下列等级划分: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因此,经鉴定评定为C、D级的房屋属于危房。
五、鉴定为危房后怎么办

对D级和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应立即采取腾空管控措施;对可观察使用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C级危房,在采取维修加固或拆除措施前,应立即进行持续的危房监控。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农家乐和民宿。
六、农村危房改造方式

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据其住房实际情况及改造意愿,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实施;其他农村危房治理改造,采取腾、拆、修、控等方式分类处置,腾空防控的危房,要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等解危措施。对危险房屋实施维修加固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乡村建设工匠施工;维修加固完成以后,还需再次联系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复核鉴定报告,达到B级以上方可继续居住使用。对危险房屋实施拆除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具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实施拆除。对危房进行拆除重建的,重建需符合《杭州市萧山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萧政办发〔2022〕4号)规定。
七、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户(困难残疾户已包含在这三类对象中),且原有住房鉴定为C、D级危房或无房户。
(二)救助方式:可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实施改造。原则上整栋(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局部(C级)危房的可修缮加固,维修加固的重点是消除安全隐患、适度改善使用功能。
(三)资金补助标准:符合救助条件,经批准的采取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置换、租用等方式实施改造,按以下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①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以实际下达为准;
②区级财政专项补助30000元/户;
③镇级财政专项补助30000元/户;
④村级补助200元/户。
(四)救助程序:农户提交申请材料→村级评议并公示→镇级审核并公示→区级核准→镇村两级验收、区级复核→台账资料报区住建局备案。
(五)补助资金发放:改造项目开工后,一次性预拨区级专项补助20000元/户;项目完成后,于次年将其余款项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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