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石碑镇民政办2022年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0530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09:04:4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09:04:49 名  称: 高石碑镇民政办202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01-10 09:04 来源:高石碑镇人民政府

2022年,镇民政办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创新、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积分制管理和公益项目为抓手,加强村级治理能力和水平

我镇完成了27个村(居)社区基金捐赠工作,募集社会捐助捐款14480元。下一步我镇将结合积分制管理项目,在灰台村和曾岭村率先开展试点,推行积分制管理,通过积分制把乡村治理与主导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相结合,加强村级治理能力和水平,打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

积极争取各类慈善资金共计61.5万元,其中42万元幸福家园项目资金(窑岭村9万元拟用于农旅融合项目、钟市村10万元拟用于道路拓建项目、兴隆村6万元拟用于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曾岭村6万元拟用于道路拓建项目、三建村6万元拟用于道路拓建项目、魏棚村5万元拟用于冷库项目)、8万元拟用于高石碑镇美丽湾台项目、3.5万元用于高石碑镇农村福利院大门改造项目(目前已改造完成)、6万元拟用于严河村团中渠疏挖绿化项目、2万元用于残疾人之家建设项目。

(二)以下基层察民情暖民心解民忧实践活动为重点,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一是城乡低保稳步推进。严格按照低保复核要求,开展了全镇低保复核工作,做到入户调查全覆盖,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完成了全镇低保复核工作。截至目前,我镇共有农低保551户,保障人口1283人;城低保29户,保障人口58人,镇、村两级做到了长年公示和及时动态管理,较好的保障了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结构日趋合理。

二是临时救助扎实有效。按照个人申请,佐证资料收集,村入户调查,镇入户核查,资金审批,发放,信息录入,做到了“三统一”,档案资料每月装订成册。截至目前共救助临时困难群众216户,救助金额49.6万元。

三是社会救助日趋完善。实行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窗口,同时在镇卫生院设立了固定的医疗救助宣传栏,开展“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申请材料及时上报,合格率100%,大病救助工作对象准确、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半年以来,以“精、准、细、严”为理念,以“细化、量化、流程化、标准化”为手段,以提升工作效率为落脚点,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救助工作实行了社会化发放和网络平台化管理。

(三)以关心关爱为前提,积极开展“三留守”关爱活动

一是积极完善各类老年场所建设。为长脑渊社区、天河村、来麟村、汉江村、曾岭村建设了老年人活动中心,老人日间照料室;落实了留守老人台账,严格执行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了福利院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镇福利院共有集中供养对象27人,与集中供养人员及监护人签订了供养协议27份。同时,积极争取市慈善总会资金3.5万元对福利院大门进行改造升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院民人身安全。目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福利院严格贯彻市民政局文件要求,实行全封闭管理。

二是加大留守儿童帮扶力度。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保障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牵头,专门召开了2次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对26个村建立了“儿童服务站”。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122人建立了台账,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责任确认书99份。在春季开学之际,对我镇26个村23名困境儿童针对性的开展了帮扶工作,为23名困境儿童准备了书包、文具、书籍、牛奶等物资,根据不同年龄段、不同人群分类购买物资,确保慰问活动细致入微,真正达到帮扶目的;同时在“六一”儿童节之际,在来麟村儿童服务站开展了一次庆六一迎端午活动,弘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了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未成年人主题教育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活动10余次。

二、明年工作计划

接下来,我办将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各项工作都将紧紧围绕实践活动有序开展,切实把党的政策和关怀送到群众手中。

一是切实抓好城乡低保按标施保、大数据比对、动态管理。认真开展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提高民政资金的利用率,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民政。

二是积极开展积分制管理。通过试点,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通过积分制管理,逐步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村级村级公共事务,凸显农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让群众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

三是努力提高福利院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特困供养工作条例》,完善特困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特困供养责任和待遇。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是积极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及时做好节前节后的低保、高龄老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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